使徒保羅乃係古代以色列同屬靈以色列之間嘅連繫環節,因為佢嘅職事、佢嘅名字、佢個人嘅境況,同埋佢先知性嘅工作,都一同見證呢個真理。佢稱自己為眾使徒中最細嘅,因為佢曾經逼迫神嘅子民。

因為我原是使徒中最細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我曾逼迫神的教會。哥林多前書 15:19。

佢喺歸信之時所得嘅名係保羅,意思係細小或微小,因為佢喺眾使徒中乃是最細微嘅。然而,佢原來嘅名係掃羅,意思係「被揀選」。

阿拿尼亞回答說:「主啊,我聽見許多人講起呢個人,說他在耶路撒冷向你嘅聖徒行了何等多的惡事;並且他在這裏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要捆綁一切求告你名的人。」但主對他說:「你只管去;因為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子孫面前宣揚我的名。」使徒行傳 9:13–15

掃羅乃係「蒙揀選嘅器皿」,要把福音帶到外邦人那裡;但佢必須先被轉化,並被降卑成為保羅(即細小),因為佢將要需要大有能力。保羅明白,佢嘅力量乃係喺佢嘅細小之中,亦即喺佢嘅軟弱之中。

又恐怕我因所得啟示甚多,便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擊打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了這事,我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卻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此,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艱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 12:7–10。

掃羅係「被揀選」嘅;但為咗使佢剛強,佢先被變為微小(保羅)。佢蒙揀選,係要將福音傳畀外邦人;然而,佢之所以被揀選,其中一部分原因,係因為佢對舊約聖經嘅認識。

尤其因為我知道你熟悉猶太人中間一切嘅規矩同爭論,所以我懇求你耐心聽我。自幼以來我嘅為人,起初喺耶路撒冷、喺我本國民中間點樣生活,猶太人都知道。佢哋若肯作見證,就知道我從起初就是按住我哋宗教中最嚴緊嘅宗派,作法利賽人而生活。使徒行傳 26:3–5。

掃羅曾受教於迦瑪列;迦瑪列被視為舊約聖經其中一位最偉大的教師。

「所求得蒙准許,於是『保羅站喺台階上,向百姓用手一招。』呢個手勢吸引咗佢哋嘅注意,而佢嘅儀態更令人肅然起敬。『及至大大靜默之後,佢就用希伯來話對佢哋講:諸位弟兄父老,請聽我而家向你哋所作嘅分訴。』當熟悉嘅希伯來話一傳入耳中,『佢哋就更加靜默』;喺一片寂靜之中,佢繼續講:『我實在係個猶太人,生於基利家嘅大數,卻喺呢城裏長大,在迦瑪列門下受教,按住我們祖宗律法最嚴謹嘅規矩受教,又向神有熱心,正如你哋眾人今日一樣。』冇人能否認呢位使徒所講嘅話,因為佢所提到嘅事實,對當時仲住喺耶路撒冷嘅許多人嚟講,都係眾所周知嘅。」《使徒行述》,408。

掃羅並唔係隨意被揀選嘅,而保羅職分其中一個特定目的,乃係將屬靈以色列嘅神聖歷史,同字面上以色列嘅神聖歷史連接起來。與此同時,新約大部分書卷都係由佢執筆寫成。佢著作當中有一章,指出咗第一位天使信息架構嘅依據,亦都指出咗第三位天使信息架構嘅依據。呢段經文乃係復臨運動歷史上一座紀念碑,指出咗喺復臨運動嘅開始同結束之時,智慧同愚拙之間嘅分別。

弟兄們,依我哋主耶穌基督嘅降臨,同埋我哋聚集歸於佢,我而家求你哋:唔好輕易喺心思上動搖,亦唔好驚惶;無論係藉着靈,藉着言語,或者藉着好似由我哋而出嘅書信,話基督嘅日子已經臨近,你哋都唔好受影響。無論用乜嘢方法,都唔好畀人欺哄;因為嗰日子未到以前,必先有離道反教嘅事,並且嗰不法之人,就係沉淪之子,必須顯露出嚟。佢係敵擋主,又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嘅,或者受人敬拜嘅,甚至坐喺神嘅殿裏,自稱係神。你哋唔記得咩?我仲同你哋一齊嘅時候,已經將呢啲事話畀你哋聽。如今你哋都知道,係乜嘢攔阻住佢,叫佢到咗自己嘅時候先至顯露。因為不法嘅奧祕已經發動;不過,現今嗰位攔阻嘅,仍然會繼續攔阻,直到佢被除去。到嗰時,嗰不法者就會顯露出嚟;主耶穌要用口中嘅氣滅絕佢,又要用自己降臨嘅榮光廢掉佢。嗰不法者嘅來到,乃係照住撒但嘅運作,帶着各樣異能、神蹟,同埋虛假嘅奇事,又帶着各樣不義嘅詭詐,行喺嗰啲滅亡嘅人身上;因為佢哋唔領受真理嘅愛,以致可以得救。故此,神就使迷惑人嘅錯謬臨到佢哋,叫佢哋去信從虛謊;使一切唔信真理、反而喜愛不義嘅人,都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2。

呢段經文嘅上下文,係關乎基督第二次再來嘅時間。保羅提醒帖撒羅尼迦人,佢先前已經回應過呢個關注;當時佢話:「我仲同你哋喺一齊嘅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保羅係要防止弟兄們喺「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呢件事上受迷惑。

歷史學家指出,威廉・米勒信息的一半,是建基於他對但以理書第八章第十四節之二千三百日的辨識。至於他信息的另一半,卻有時未被人認明;那就是他駁斥有關基督第二次降臨之錯謬教訓的工作。

基於耶穌會士錯謬嘅方法論,當時有一項顯著嘅錯謬教訓(而且直到今日仍然存在),係威廉‧米勒一向堅決反對嘅。呢項錯謬教訓就係:主第二次降臨之前,會先有一千年嘅太平時期,稱為「暫世千禧年」;懷師母亦同樣反對呢種教訓。

米勒嘅工作亦都喺確立基督按字面真正再來呢個真理,以反對喺佢所處時代流行、關於千禧年嘅各種錯誤觀念。保羅喺《帖撒羅尼迦後書》第2章所論及嘅,正係基督第二次降臨,所以呢段經文構成咗米勒對按字面之第二次降臨嘅理解之一部分。對米勒而言,呢一章就係「現代真理」。

保羅指出一連串與第二次降臨有關的重要事件,並且說明其理據,解釋為何帖撒羅尼迦人不應期望主會在他們有生之年回來。保羅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懇求」一詞的意思是盤問。保羅正在推論那些與第二次降臨相關的各項因素,並且帶領他的聽眾經歷一種盤問,為要使聽見的人對他的論證作出分析。

佢論證嘅結構係:喺基督第二次再來之前,教皇制必須先被辨明並掌權;而喺教皇制於歷史中出現之前,必先有一次離道反教嘅事發生。離道反教當時仍屬將來,因此教皇制嘅出現就更加喺其後。咁樣,又點可能有人受迷惑,以為基督嘅再來已經迫近呢?佢運用咗幾個象徵教皇制嘅稱號,為要確立嗰個喺離道反教之後被顯明出來嘅權勢究竟係邊一個。佢稱教皇制為「罪惡的人」、「那惡者」、「沉淪之子」同埋「不法的隱意」。懷愛倫姊妹清楚指出,呢啲都係用嚟指明教皇制嘅象徵。

「但在基督降臨之前,宗教界必有先知預言所預告之重要發展要發生。使徒宣告說:『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基督的日子現在到了,你們總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

「保羅嘅說話唔可以被誤解。唔可以教導人話,佢係藉住特別嘅啟示,曾經警告帖撒羅尼迦人基督會即刻降臨。咁樣嘅立場會導致信心混亂;因為失望往往會引致不信。所以,使徒告誡弟兄,唔好接受任何呢一類信息,當作係由佢而嚟;跟住佢又着重指出,先知但以理所清楚描述嘅教皇權勢,仲未興起,並且要向上帝嘅子民爭戰。直到呢個權勢完成佢嗰致命而褻瀆嘅作為之前,教會若指望佢哋嘅主降臨,都是徒然嘅。保羅問道:『我仲同你哋喺埋一齊嘅時候,曾把呢啲事告訴你哋,你哋唔記得咩?』」

真正教會將要遭遇嘅試煉,實在可怕。甚至喺使徒寫作嘅時候,「不法的隱意」已經開始發動。將來所要發生嘅事,乃係「照撒但嘅運動,行各樣嘅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喺嗰啲沉淪嘅人身上,施行各樣出於不義嘅迷惑。」

「使徒論到嗰啲拒絕領受『真理之愛』嘅人所講嘅話,尤其嚴肅莊重。佢就一切故意拒絕真理信息嘅人宣告話:『故此, 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人若拒絕 神憑住憐憫所賜下嘅警告,並唔能免受刑罰。對於嗰啲一意轉離呢啲警告嘅人, 神就收回祂嘅靈,任憑佢哋陷於佢哋所喜愛嘅迷惑之中。」《使徒行述》,265、266頁。

雖然懷愛倫姊妹直接指出,保羅經文中所說的「罪人」、「那惡者」、「沉淪之子」以及「不法的奧祕」,就是「教皇權勢」,但她所說的不止於此。她指出,保羅用以辨識羅馬教皇的這些象徵,乃是根據《但以理書》而立論;她曾如此說:「因此,使徒告誡弟兄們,不可把這樣的信息當作出於他;接着他進一步強調,那由先知但以理如此清楚描繪的教皇權勢,尚要興起,並向上帝的子民爭戰。直等到這權勢完成其致命而褻瀆的作為之前,教會若仰望他們主的降臨,乃是徒然的。」保羅在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這部分信息中,用以指明教皇制度的根據,乃是《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三十六節。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一切神明,又要向萬神之神說誇大奇異的話;並且亨通,直到忿怒完畢;因為所定的事,必然成就。 但以理書 11:36。

當保羅指出教皇乃是那位「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之時,保羅乃是在意譯先知但以理所描述那位任意而行的「王」;他曾高抬「自己」,並使「自己」尊大,超過一切神。教皇就是那位說出「奇異話攻擊萬神之神」的王;教皇也就是那股權勢,必「亨通」,直到第一次「忿怒」於1798年「完畢」為止。

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三十六節,若要正確理解一九八九年知識的增加,就絕對必須被正確理解。為此,烏利亞·史密斯所提出、把該節中的王說成是法國的錯誤教導,乃是在復臨運動的第一代(1863至1888年)被引進的。史密斯把第三十六節的經文由「那王」——即前面數節所描述的教皇制度——改成「一個王」(任何一個王),為要把羅馬敬拜方式的特徵歸於無神論的法國;但那不過是一個起步點,為的是提出他所偏愛的理論,聲稱在第四十節及其後文中,土耳其就是北方王。

撒但很早就開始掩蔽這一事實:經文中所說的王,就是教皇制;而為但以理的見證就此事實提供第二個見證的,乃是使徒保羅。懷愛倫姊妹則提供了第三個見證。

撒但不單止企圖掩蔽經文中所指嘅王就係教皇呢一個真理,並且藉住誤導經文所包含嘅真理,撒但亦使經文中「惱恨」所代表嘅意義變得晦暗不明。經文中嘅教皇權本應亨通,直到1798年,嗰時佢受咗致命嘅創傷。1798年,乃係上帝嘅惱恨二千五百二十年之終結;呢惱恨自公元前723年開始,施行喺以色列北國之上。

如果復臨信徒曾於1863年為「七次」加以辯護並持守,烏利亞‧史密夫對第三十六節所作那等愚妄之論,便幾乎不可能得逞;因為「惱怒」本應被理解為代表上帝第一個「七次」的惱怒,因此與法國全然毫無關聯。1989年知識的增加,乃由保羅在該段經文中所支持;也正因如此,保羅在該段經文中對那些不領受真理之愛、反倒領受強烈迷惑之人的警告,正是因他們拒絕了保羅在該段經文中所陳明的真理而臨到他們。其中一項真理,便是對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四十至四十五節之北方王的正確認定。

喺呢段經文入面,保羅喺指出羅馬教皇之後,進一步指出世界末了、直至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所要發生之一連串事件;呢個正正就係呢段經文嘅主題。佢話:「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呢個「不法的人」就係教皇;「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並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跟住保羅又話:「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耶穌就係嗰位「來,是照撒但的運動」嘅。

撒但施行神蹟奇事嘅時期,係由即將來臨嘅星期日法令開始,直到米迦勒興起、人類恩典時期結束為止。由恩典時期結束直到基督復臨、七大災傾倒落嚟期間,撒但並不施行任何神蹟。

基督說:「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若那些藉其施行醫治的人,因着這些顯現,便傾向為自己忽略上帝律法一事開脫,並且繼續悖逆;即使他們擁有無論何等廣大、何等程度的能力,也不能因此斷定他們有上帝的大能。相反,這乃是那大迷惑者行神蹟的能力。他是道德律法的干犯者,並運用他所能掌握的一切手段,使人看不見這律法的真實本質。我們曾受警告,在末後的日子,他要以神蹟和虛假的奇事行事。他並且要一直施行這些奇事,直到恩典時期結束,好藉此指證自己乃是光明的天使,而不是黑暗的天使。」《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聖經註釋》卷七,911。

保羅指出,在教皇權顯露之前,必先有離道反教的事;而基督第二次降臨,乃是在撒但奇異作為「之後」才會發生。撒但奇異的作為,始於美國的星期日法案,終於恩典時期的結束與最後七災的來到。撒但奇異的作為,始於美國的星期日法案。

「藉着一項強制推行教皇制度、並違背上帝律法的法令,我們的國家將會徹底與公義斷絕關係。當更正教伸手越過鴻溝,去握住羅馬權勢的手;當她越過深淵,與招魂術攜手;當在這三重聯合的影響之下,我們的國家背棄其作為一個更正教及共和政體之政府的憲法上一切原則,並為宣揚教皇制度的謬誤與迷惑而作出安排之時,那時我們便可以知道,撒但奇異作為的時候已經來到,而末日已近。」《教會證言》卷五,451頁。

《啟示錄》第十三章入面嘅地獸,即係第六個國度;而星期日法就係呢個第六個國度嘅終局。地獸喺一七九八年,即係教皇權統治嗰一千二百六十年結束之時,開始掌權。因此,教皇權係喺五三八年被顯明出嚟;不過,佢企圖奪取世界控制權嘅作為,喺保羅寫下呢番說話之時,已經在運作之中。喺五三八年之前,必先有離道反教嘅事,然後嗰「罪人」先會被顯露出嚟,坐喺神嘅殿裡。

背道嘅事,係由別迦摩教會所表徵;當基督教會同異教嘅宗教妥協之時,正如君士坦丁皇帝所象徵嘅一樣。保羅係指出,喺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必須出現嘅預言路標。佢重述咗自己先前教導帖撒羅尼迦人嘅內容之後,就問佢哋,豈不是記得佢以前曾經教導過佢哋呢啲真理嗎?跟住佢提醒佢哋,佢亦曾教導佢哋,有一種權勢會「攔阻」教皇制,「叫」教皇制「到了他的時候,才可以顯露」?「攔阻」一詞嘅意思係抑制。喺同一段經文後面,「攔阻」呢個詞又被譯作「現今還在攔阻」。

因此,這段經文應當正確地表達為:「如今你們也知道那攔阻教皇權的,是叫教皇權到了適當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出來。因為那不法的奧祕(教皇權)已經發動;只是現今那攔阻教皇權的,仍要繼續攔阻教皇權,直等到那攔阻者被除去。」當威廉・米勒認明帖撒羅尼迦後書中的這段經文時,他便明白,那在公元538年阻止教皇權登上世界寶座的勢力,乃是異教羅馬;而異教羅馬必會攔阻教皇勢力的興起,直到異教羅馬「被除去」為止。

「喺我作自然神論者嗰十二年期間,我讀盡我所能搵到嘅一切歷史;但而家,我愛慕《聖經》。《聖經》講述耶穌!然而,《聖經》之中仍有唔少地方,對我而言係晦暗難明。1818年或1819年,我去探訪一位朋友,同佢談話;佢喺我作自然神論者時,曾認識我,也曾聽過我點樣講論。佢就帶住頗有意味嘅口吻問我:『你對呢段經文,同嗰段經文,有乜嘢睇法?』所指嘅,正係我作自然神論者時所反對嘅舊經文。我明白佢嘅意思,就回答話——若你俾我時間,我就會告訴你佢哋係咩意思。『你要幾耐?』我回答話,我唔知道;但我會告訴你,因為我唔能夠相信,神所賜嘅啟示,竟然係人不能明白嘅。於是我就立志研讀我嘅《聖經》,相信我能夠查明聖靈所要表達嘅意思。但我一立定呢個心志,就有一個念頭臨到我——『假若你遇到一段你不能明白嘅經文,你會點做呢?』於是,一種研讀《聖經》嘅方法就浮現喺我心裏:我要將呢類經文裏面嘅字詞攞出嚟,追查佢哋喺全本《聖經》之中嘅用法,藉此找出其意義。我有一本Cruden’s Concordance,我認為呢本係世上最好嘅;所以我就攞住嗰本書同我嘅《聖經》,坐到書桌前,除咗稍為睇一啲報紙之外,乜都唔讀,因為我決意要知道我嘅《聖經》究竟係咩意思。」

「我由《創世記》開始,慢慢讀下去;當我讀到一段我唔能夠明白嘅經文時,我就查考整本《聖經》,要找出其意思。當我用呢種方式讀完整本《聖經》之後,啊,真理顯得何等光明、何等榮耀!我發現咗我一直向你哋所傳講嘅內容。我確信嗰七期喺1843年終止。其後我又讀到二千三百日;佢哋使我得出同樣嘅結論;但我並冇諗過要查明救主幾時來臨,而且我亦唔能夠相信;然而嗰光如此有力咁臨到我,我竟唔知道該點樣辦。於是我心裏想,我必須勒緊韁繩,束好衣襟;我唔會比《聖經》行得更快,亦唔會落後於佢。凡《聖經》所教導嘅,我都必持守。但係,仍然有一啲經文我唔能夠明白。」

「關於佢研讀聖經嘅一般方法,就講到呢度。另一次,佢陳述咗佢點樣確定我哋而家所面對嘅經文之意義——即「常獻的」之意義。佢話:『我繼續讀落去,發覺除咗《但以理書》之外,搵唔到其他出現呢個詞語嘅地方。於是我就攞與佢相連嘅嗰啲字眼——「除掉」。佢必除掉常獻的,「從除掉常獻的時候起」,等等。我繼續讀落去,以為自己喺呢段經文上搵唔到亮光;最後我讀到《帖撒羅尼迦後書》2:7–8:『因為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然後那不法的人就顯露出來,』等等。當我讀到呢段經文嘅時候,哦,真理顯得何等清楚、何等榮耀!就係呢度!嗰就係「常獻的」!咁而家,保羅所講「現在攔阻的」或者阻止者,究竟係乜呢?「那大罪人」同「那惡者」所指嘅,乃係教皇制度。咁,係乜嘢阻止教皇制度被顯露出來呢?就係異教;既然如此,「常獻的」就必定係指異教。』」William Miller, Apollos Hale, The Second Advent Manual, 65, 66.

若非明白但以理書中「常獻的」乃係異教主義嘅象徵,米勒就難以建立起佢所用以組成其預言架構嘅框架。「常獻的」喺但以理書中出現咗五次,而且每一次之後都緊接住一個教皇主義嘅象徵。證明但以理書中「常獻的」係異教主義嘅憑據,乃記載於保羅寫畀帖撒羅尼迦人嘅書信之中。上帝聖言中其中一個最嚴厲嘅警告,就喺嗰度;因為保羅喺當中清楚指出,凡唔愛真理嘅人,必被交畀強烈嘅迷惑。嗰個被刻意安放喺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中嘅真理,就係對異教主義同教皇主義之間關聯嘅辨明;而拒絕呢個真理,就等於保證強烈嘅迷惑必成為嗰種拒絕所帶來嘅結果。

我哋將會喺下一篇文章繼續論述呢個題目。

你們要遲疑而驚奇;要呼喊而哀號:他們醉了,卻不是因酒;他們東歪西倒,卻不是因濃酒。因為耶和華將沉睡的靈澆灌在你們身上,並且閉上你們的眼;先知和你們的官長,就是先見,他都遮蔽了。這一切的異象於你們都變成如同封住了的書卷上的話;人把這書卷交給識字的人,說,請念罷;他就說,我不能念,因為是封住了的。又把書卷交給不識字的人,說,請念罷;他就說,我不識字。 所以主說:因為這百姓用口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對我的敬畏,不過是人所傳授的誡命;所以,看哪,我要在這百姓中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可畏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滅沒,聰明人的聰明也必隱藏。那些深藏計謀、要向耶和華隱蔽的人有禍了!他們在黑暗中行事,說:誰看見我們呢?誰知道我們呢?你們把事顛倒了,豈可看作窰匠的泥嗎?被造的物豈可論造它的說:他沒有造我嗎?受塑造的豈可論塑造它的說:他沒有聰明嗎?以賽亞書 2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