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永不改變,因此,復臨信仰在其第四代中受審判。

「祂呼叫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着墨盒的人;耶和華對他說:你要走遍城中,走遍耶路撒冷,在那些因城中所行一切可憎之事而歎息哀哭的人額上作記號。祂又在我耳中對其餘的人說:你們要跟隨他走遍全城,施行擊殺;你們的眼不可顧惜,也不可憐憫:要把老少、處女、孩童,和婦女,盡都殺滅;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你們都不可挨近;並要從我的聖所起首。於是他們就從殿前的長老開始。」

「耶穌快要離開天上聖所嘅施恩座,披上報仇嘅衣服,向嗰啲冇回應上帝所賜畀佢哋之亮光嘅人,在審判中傾倒祂嘅忿怒。『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主一直向佢哋所施行嘅忍耐同長久寬容,並冇使佢哋嘅心變得柔和;相反,嗰啲唔敬畏上帝、又唔愛真理嘅人,倒使自己喺邪惡嘅道路上愈發剛硬。然而,就連上帝嘅寬容都有限度,而且有好多人正越過呢啲界限。佢哋已經逾越恩典嘅界限,因此,上帝必須出手干預,維護祂自己嘅尊榮。」

論到亞摩利人,主曾說:「到咗第四代,佢哋必返到呢度,因為亞摩利人嘅罪孽仲未滿盈。」呢個民族雖然因拜偶像同敗壞而特別顯著,但佢哋罪孽嘅杯尚未斟滿,因此上帝唔會下令將佢哋盡行滅絕。百姓必要清楚看見神聖嘅大能以顯著嘅方式彰顯出嚟,好叫佢哋無可推諉。滿有憐憫嘅創造主願意容忍佢哋嘅罪孽,直到第四代。到嗰時,若仍然睇唔見有任何向好嘅改變,祂嘅審判就要臨到佢哋。

「嗰位無限者以毫無差誤嘅準確,仍然同萬國逐一清算。當祂以呼召悔改嚟施予憐憫之時,呢個帳目仍然保持開放;但當數目達到上帝所定嘅某一限度,祂憤怒嘅施行就開始。帳目結清。神聖嘅忍耐止息。唔再有為佢哋代求憐憫。」

「先知縱觀歷代,於異象中看見了這一時期。今世列國曾領受空前的憐憫。天上最寶貴的福澤已賜予他們;然而,他們卻被記下更深的驕傲、貪婪、拜偶像、藐視上帝,並卑劣的忘恩負義。他們正迅速了結自己與上帝之間的帳目。 」

「然而,使我戰慄的,乃是這一事實:那些曾得着最大亮光與特權的人,竟已被流行的罪孽所玷污。在他們周圍不義之人的影響之下,許多人,甚至包括那些自稱信奉真理的人,也已變得冷淡,並被罪惡的強大洪流壓倒。那普遍加諸真正虔誠與聖潔之上的輕蔑,使那些沒有與上帝緊密聯合的人,失去對祂律法的敬畏。若他們乃是跟從亮光,並從心裏順從真理,這神聖的律法在遭人如此藐視和廢棄之時,於他們看來便更顯寶貴。當人對上帝律法的不敬愈益顯明之時,遵守律法的人與世人之間的分界線,也就愈加分明。對神聖誡命的愛,在一等人中,乃是隨着另一等人對之輕蔑的增加而增長。」

「危機正迅速逼近。數字急遽上升,顯示上帝眷臨的時候幾乎已到。祂雖不願施行懲罰,然而祂仍必懲罰,而且必迅速而行。凡行在光中之人,必看見那將臨之危險的徵兆;但他們不應安坐沉靜、漠不關心地等待毀滅來到,自我安慰說,上帝必在眷臨之日庇護祂的子民。斷乎不是如此。他們應當明白,殷勤作工拯救他人,並以堅強的信心仰望上帝的幫助,乃是他們的本分。『義人懇切熱誠的祈禱,大有功效。』」

「敬虔嘅酵並未完全失去佢嘅能力。當教會嘅危險同沮喪達到最深重嘅時候,嗰一小群站立喺光中嘅人,必會為地上所行嘅可憎之事歎息哀哭。但佢哋嘅祈禱尤其會為教會而上達,因為教會嘅肢體正照住世界嘅樣式而行。

「呢少數忠信之人懇切嘅禱告,必不徒然。當主以報仇者嘅身分出嚟嘅時候,祂亦都要作一切持守純正信仰、並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之人嘅保護者。正係喺呢個時候,上帝已應許要為祂自己所揀選、晝夜向祂呼求嘅人伸冤,雖然祂向佢哋忍耐多時。」

命令乃是:「你要走遍城中,走遍耶路撒冷城中,在那些因城中所行一切可憎之事而歎息哀哭之人的額上作記號。」這些歎息哀哭的人一直傳揚生命之道;他們曾責備、勸戒、懇求。那些一直羞辱上帝的人中,有些悔改了,並在祂面前使自己的心自卑。但主的榮耀已經離開了以色列;雖然仍有許多人繼續維持宗教的形式,祂的能力和同在卻已不在了。」《證言》卷五,207–210。

懷師喺呢段文字中所指出、作為上帝審判之說明嘅,乃係臨到耶路撒冷城嘅審判;而喺末後嘅日子,耶路撒冷城就係指第七日安息日會。呢項審判喺星期日法令之時完成,因為正係喺嗰時,上帝嘅印記同獸嘅印記被蓋上。以西結書第八章指出四種層層加劇嘅可憎之事。第一節強調,呢個異象係要喺恩門關閉之前不久去理解,方法係指出第六年六月初五。

以西結本不需要加上那一個歷史參照點。他大可以簡單寫道:「我坐喺自己屋企裏面,猶大嘅長老坐喺我面前;主耶和華嘅手就喺嗰度臨到我身上。」但佢加上「666」之前一日呢個日期嘅提及,乃係畀研習預言之人嘅一個先知性指涉。至於嗰啲得勝獸名之數嘅人,佢哋知道「666」乃係耶穌基督啟示錄嘅一個元素,而呢啟示係喺恩門關閉之前不久先被揭開。佢哋知道呢一點,因為佢哋係神嘅子民;正如彼得所講,佢哋「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

喺《彼得前書》第二章,現今成為神子民嘅人,「已經嘗過主恩嘅滋味」。佢哋就係嗰啲喺預言上「食咗」神嘅話語嘅人,相對於嗰啲拒絕食神話語嘅人。眾先知都講論末後嘅日子,而喺《約翰福音》第六章,耶穌傳講咗一個信息,就係祂嘅門徒必須食祂嘅肉、飲祂嘅血。喺嗰一章,嗰啲拒絕食祂嘅肉、飲祂嘅血嘅門徒,就係喺第六十六節咁樣做。

從那時起,祂的門徒中有好些退去,不再與祂同行。約翰福音 6:66。

末世之中,那些吃基督之肉、喝基督之血的智慧人,明白基督作為 Palmoni,乃是奇妙的數算者;當祂的印記被呈現之時,他們便能辨認出來。以西結書第八章開首的一節之中,「665」這個數字乃是放在那裡,給一切願意看見的人看見,為要指明至少兩個重要的預言要點。第一,這信息當被理解為涵蓋星期日法案之前的一段時期。第二,「666」這個數字乃出現在《啟示錄》全書僅有的兩節經文之一,而這節經文又藉着指出「智慧人」必在末世明白,從而加以限定。

在此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計那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牠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啟示錄 13:18。

那些明白末後日子知識增長之「智慧人」,當耶穌基督的啟示被開啟、不再封住之時,就必知道「666」乃是一個重要的先知性象徵,因為他們已經勝過了那數目。因此,以西結在第八章引入了一場愈演愈烈的悖逆,乃由四件層層加增的可憎之事所表徵。最後一件指出愚拙人向日頭下拜,從而標示出末後日子耶路撒冷(復臨信徒)所受的審判。那審判乃發生於第四代。這四件可憎之事,乃是老底嘉復臨信徒四代的象徵。

第一代始於1863年,伴隨着對摩西「七倍」誓言的悖逆。二十五年後,1888年的悖逆顯明出來。再過三十一年,1919年的悖逆發生了,由 W. W. Prescott 的著作《The Doctrine of Christ》所代表。其後三十八年,即1957年,由《Questions on Doctrine》一書所代表的悖逆發生了。現在我們將開始證明,為何這四個路標與以西結書第八章中的四件可憎之事彼此對應。

喺1863年,老底嘉時期嘅復臨主義提出咗一幅新圖表,取代咗嗰兩幅作為哈巴谷書第二章「將呢默示明明地寫喺版上」之命令應驗嘅圖表。1863年嘅圖表將「七次」由預言性圖示之中刪去;而喺先前嗰兩幅神聖圖表上,「七次」原本同1260、1290同1335一樣都列於其中。喺哈巴谷書入面,呢項命令指出嗰啲版(複數)將會以一種方式刊行,叫「讀的人可以奔跑」。1863年嗰幅圖表偏離準繩之遠,以致必須附上一份說明單張先得。單憑觀看1863年嘅圖表,而冇額外附上說明單張,係唔可能「奔跑」嘅。

主回答我說:「將這默示寫下來,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可以快快奔跑。」哈巴谷書 2:2。

1863年嘅圖表,乃係一個為咗掩蓋真實而設計出嚟嘅冒牌之物,正如威廉·米勒喺佢嘅夢中所見一樣。嗰兩張神聖嘅圖表,乃係基督同嗰班啱啱取咗地獸嗰真正新教之角立場嘅子民所立之約嘅象徵。嗰兩張圖表,代表住米勒派同基督之間立約關係嘅象徵;基督喺1844年忽然來到祂嘅殿,而當祂來到嘅時候,祂係以立約嘅使者身分而來。古代以色列說明現代以色列;當基督將古代以色列從埃及嘅奴役之中領出嚟嘅時候,祂乃係預表到祂將要把現代以色列從教皇掌權一千二百六十年嘅奴役之中領出嚟嘅時候。懷愛倫姊妹一再維護呢兩段歷史乃係彼此平行嘅歷史。

「歷代累積下來的亮光正照耀在我哋身上。以色列人忘記上帝嘅記錄被保存落嚟,係為咗叫我哋得着啟迪。喺呢個時代,上帝已經伸手,從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之中招聚一班歸於自己嘅子民。喺復臨運動之中,祂為自己嘅產業施行作為,正如祂昔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為佢哋施行作為一樣。喺1844年嗰次大失望之中,祂子民嘅信心受咗考驗,正如希伯來人喺紅海邊所受嘅考驗一樣。」《證言》卷八,115、116頁。

當主與古代以色列立約之時,祂賜下兩塊法版,以表徵這約的關係。當主與現代以色列立約之時,祂也賜下兩塊法版,以表徵這約的關係。十誡的兩塊法版,乃是哈巴谷那兩塊法版的預表。祂在紅海渡過之後不久,將那兩塊法版賜給他們;而懷愛倫姊妹將此事對應於1844年的大失望。就預言歷史而言,在1844年之後不久,主便提出了第二塊法版。古代以色列被立為上帝律法的保管者;而現代以色列被立為不但保管上帝律法,並且保管那些偉大的預言真理的人。

「上帝今日呼召祂的教會,正如祂昔日呼召古代以色列一樣,要在地上作光。藉着真理呢把大能的利刃,藉着第一位、第二位同第三位天使的信息,祂已將佢哋從各教會同世界中分別出嚟,為要帶佢哋進入與祂自己神聖而親密嘅關係之中。祂使佢哋成為祂律法嘅受託者,又將此時代偉大嘅預言真理交託畀佢哋。正如交託畀古代以色列嘅神聖聖言一樣,呢啲都係神聖嘅託付,必須傳達畀世界。」《證言》卷五,455。

頭兩條誡命表明神對偶像崇拜之恨惡;並且,在那頭兩條誡命之中,祂指出審判要延及三四代,因祂表明自己乃是忌邪的神。

「律法並唔係喺呢個時候單單為咗希伯來人嘅益處而頒講。上帝以佢哋為尊,立佢哋作祂律法嘅守護者同保管者;但呢律法乃係要作為一項神聖嘅託付,為全世界而持守。十誡嘅誡命適合全人類,並且係賜下作為萬人嘅教訓同治理之用。十條誡命,簡明、周全、帶有權威,概括咗人對上帝以及對同胞當盡嘅本分;而且一切都建基於愛呢一條偉大而根本嘅原則之上。『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嘅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 10:27。又參申命記 6:4, 5;利未記 19:18。喺十誡之中,呢啲原則被詳細闡明,並且被定為適用於人類嘅境況同處境。」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耶和華──那永恆、自有、非受造者,祂自己就是萬有之本源與維繫者──惟獨祂配受至高嘅尊崇同敬拜。人不可將自己情感上或事奉上居首位嘅地位,給予任何其他對象。凡我哋所珍愛、而足以削弱我哋對上帝之愛,或妨礙對祂所當盡之事奉嘅,嗰樣我哋就係將之當作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製造天上、地下,和地底下水中百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們跪拜,也不可事奉它們。」

「第二條誡命禁止人藉着形像或任何相似之物去敬拜真神。許多異教民族聲稱,他們的偶像不過是用以敬拜神明的圖像或象徵;然而,上帝已經宣告,這樣的敬拜乃是罪。企圖用物質之物去表現那位永恆者,必會降低人對上帝的觀念。人的心思一旦離開耶和華無限的完全,便會被受造之物所吸引,而不是歸向創造主。人對上帝的觀念既被降低,人也必隨之墮落。」

「『我耶和華你嘅上帝,係忌邪嘅上帝。』上帝同祂子民之間親密而神聖嘅關係,乃係以婚姻作為象徵。既然拜偶像乃屬靈上嘅姦淫,上帝對此所發嘅不悅,稱為忌邪,實在恰如其分。」《先祖與先知》,305、306頁。

神嘅忌邪,特別係針對拜偶像而彰顯出嚟;而且,以西結書第八章所記載嘅第一件可憎之事乃係「惹動忌邪嘅像」,呢一點絕非偶然。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喺屋裏,猶大嘅長老坐喺我面前,主耶和華嘅手喺嗰度臨到我身上。我就觀看,見有一個形像,樣貌好似火;由佢腰以下有火,由佢腰以上有光輝嘅形狀,彷彿光耀嘅精金。佢伸出一隻手嘅樣式,捉住我頭上一綹頭髮;靈就將我提起,喺地與天之間,把我喺神嘅異象中帶到耶路撒冷,去到朝北嘅內門門口;嗰度就係惹動忌邪之像安放嘅所在。看哪,以色列神嘅榮耀喺嗰度,正如我喺平原所見嘅異象一樣。佢對我說:「人子啊,而家你向北舉目觀看。」我就向北舉目觀看;看哪,在祭壇門口嘅北邊,入口之處有呢個惹動忌邪之像。以西結書 8:1–5。

惹動嫉恨的像,乃係以西結所見四重愈演愈烈之可憎之事中的第一項。惹動嫉恨的像,象徵住復臨信仰中四代愈演愈烈之悖逆的第一代之開端。第一代始於1863年。

我哋將會喺下一篇文章繼續呢個研讀。

「每一位古代先知發言,與其說是為着佢哋自己嘅時代,不如話更係為着我哋嘅時代;因此,佢哋所發嘅預言,對我哋仍然有效。『佢哋遭遇呢一切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喺經上,正是警戒我哋呢末世嘅人。』哥林多前書 10:11。『佢哋得咗啟示,知道佢哋所傳講嘅呢啲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哋;如今藉着從天上差來嘅聖靈,傳福音給你哋嘅人,已經把呢啲事報給你哋;呢啲事,連天使也切望察看。』彼得前書 1:12。……」

「聖經已將其寶藏為這末後一代積存並束集起來。舊約歷史中一切重大事件與莊嚴作為,都已經在這末後的日子於教會中重演,並且仍在重演。」《Selected Messages》,卷3,33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