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八四〇年八月十一日證實了米勒所採納的規則;照樣,自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之後,凡願意看見的人都看見,Future for America 所採納的先知性原則,乃是後雨真正合乎聖經的方法,正如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所闡明的。按照聖史所揭示、將改正線一線又一線地加以應用,便確立了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乃是一八四〇年八月十一日的重演。

佢哋睇見,當《啟示錄》第十章嗰位大力嘅天使喺1840年降臨之時,佢就預表咗自己喺2001年嘅降臨。兩位天使都係喺一個關於伊斯蘭嘅預言應驗之時降臨。其後,隨着男女眾人回應呢種方法論所顯明嘅效能,呢個運動就增長起來。老底嘉狀態嘅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領導層,喺1989年末時被主越過;而家,當主開始揀選第三位天使嘅運動作為祂末日嘅代言人之際,嗰個教會亦進入咗其最後嘅試驗過程。

喺為末後日子所賜下嘅各項規則之中,一條首要嘅規則,就係預言嘅三重應用。尤其喺當時,三個災禍嘅三重應用,更係如此;而呢一點,極其清楚噉支持咗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嗰件事件。當呢個真理被誠實查究嘅時候,凡係嗰時因着尋求真理嘅心,而被引導歸向耶利米所講「古道」嘅人,便承認呢個預言嘅應驗,以及第三位天使運動所採納之預言詮釋規則嘅有效性。

有人睇明,《啟示錄》第九章第一樣災禍歷史之先驅正確理解,所代表嘅乃係伊斯蘭。又見假先知穆罕默德乃係嗰段歷史嘅王。喺嗰段歷史當中,伊斯蘭要攻擊羅馬帝國,而佢哋作戰嘅方式,乃被明確指出為突然而出其不意嘅襲擊。就此而論,人亦明白,「assassin」一詞字源上嘅根源,正係出於伊斯蘭本身呢種作戰方式。喺嗰段歷史之中,伊斯蘭要傷害羅馬嘅軍隊,而呢段時期乃係喺一條一百五十年嘅時間預言之線下結束。當呢條時間預言於1449年7月27日終結之時,第二樣災禍嘅時間預言同歷史便開始。

呢一段又開始咗另一個為期三百九十一年零十五日嘅時間預言,直到1840年8月11日終結。喺嗰段歷史之中,代表伊斯蘭先知性工作嘅統治者係奧斯曼;喺第一樣災禍嘅歷史裏面,佢曾由穆罕默德所預表。第九章指出,喺第二樣災禍嘅歷史之中,伊斯蘭要殺害羅馬嘅軍隊。佢哋仍然會施行嗰種作戰方式,作出突然而出其不意嘅攻擊;但喺嗰段歷史之中,火藥首次被發明並投入使用,所以第二樣災禍所代表嘅作戰方式,既有刺客突襲所象徵嘅戰法,亦包括爆炸物。

喺2001年9月11日,伊斯蘭教嘅第三個禍忽然以炸藥擊打羅馬嘅屬靈軍兵。呢件事件標誌住幾條先知性真理脈絡嘅開始,但好清楚,佢係建立喺前面第一同第二個禍呢兩個見證之上。呢件事件清楚表明,正如1840年8月11日米勒派歷史得到能力之時,當伊斯蘭教第二個禍嘅預言應驗,而《啟示錄》第十章嘅天使降臨;照樣,當伊斯蘭教第三個禍嘅預言來到之時,亦標誌住《啟示錄》第十八章嘅天使喺嗰個日期降臨。

「如今竟有話傳出,說我曾宣稱紐約要被海嘯掃除嗎?這話我從未說過。我所說的是:當我看見那裏一座又一座高樓大廈層層建起之時,我便說:『當主起來使大地劇烈震動之時,將會出現何等可怕的景象啊!那時,《啟示錄》18:1–3 的話便要應驗。』《啟示錄》第十八章全章,都是對那將要臨到地上的事之警告。但關於將要臨到紐約的事,我並沒有特別的亮光;我只知道,有一天,那裏的宏偉建築必因上帝能力的翻轉與傾覆而被拆毀。從所賜給我的亮光,我知道毀滅正在世上。一句出於主的話,祂大能的一觸,這些龐大的建築物便會倒塌。那將要出現的景象,其可怕之程度,是我們所無法想像的。」《Review and Herald》,1906年7月5日。

其時,凡願意看見的人,都看出「Future for America」運動乃是米勒派運動之平行。自此以後,第三樣災禍的伊斯蘭教成為信息中的主要要素。靈感明明教導,當《啟示錄》的天使降臨之時,晚雨便會來到。

「後雨要降在上帝的子民身上。一位大能的天使要從天降下,全地都要因他的榮耀而得光照。」《Review and Herald》,1891年4月21日。

當猶大支派的獅子開始揭開對後雨更廣闊嘅理解之時,祂帶領祂的子民去到《約珥書》,因為《約珥書》乃係關於後雨嘅一個主要參照點。喺嗰個時候,有一啲喺2001年9月11日之後加入呢場運動嘅人,斷定《約珥書》中那些毀壞上帝葡萄樹、並引向半夜呼喊覺醒嘅昆蟲,乃係象徵伊斯蘭教。佢哋唔能夠,或者唔願意,看見那些昆蟲所代表嘅其實係羅馬。

因着認識到關於三樣災禍之預言具有三重應用而產生之強烈亮光,竟為他們那聲稱那些昆蟲象徵伊斯蘭教的主張,增添了一種未經成聖的邏輯支持。情形一向如此:一旦容讓私人性的解釋介入,人便會曲解聖經,企圖維護那虛假的前提。他們在維護自己觀點的工作上,顯明了他們並不明白預表與本體的原則。

喺神學同聖經研究之中,「預表」同「本體」呢兩個術語,用嚟描述兩個要素之間嘅關係,即其中一者預先表明或預示另一者。呢個概念通常歸入「影兒」同「實體」呢啲較廣泛嘅範疇之下。

「預表」乃係舊約中一件事件、一個人物,或一種制度,預先表明或預示新約中相對應嘅事件、人物,或制度。佢作為一種象徵性嘅先兆。「應驗體」則係預表嘅成全或實現;佢就係嗰由預表所預示嘅實體。「影兒」同「本體」呢個概念,與預表同應驗體之間嘅關係彼此對應。「影兒」代表(預表),而「本體」則代表(應驗體)。

所以,不可讓任何人在飲食上,或在節期、朔日、安息日等事上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將來之事的影兒;實體卻是屬基督的。歌羅西書 2:16, 17.

律法既然只有將來美事的影兒,並不是本物的真像,就不能藉着那些年年常獻的祭物,叫那進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希伯來書 10:1。

喺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之後,圍繞《約珥書》以及正確辨認由四種昆蟲所象徵之教皇羅馬、從而勾畫出老底嘉時代復臨信仰逐步被毀壞之爭議當中,那啲主張昆蟲所指乃係伊斯蘭而唔係羅馬嘅人,不但對三重禍患之三重應用加上咗一種未經成聖嘅強調,而且仲指向一啲預表,而嗰啲預表原本係指向羅馬呢個對應實體,佢哋卻聲稱嗰啲預表其實所辨認嘅係伊斯蘭。如此一來,佢哋就顯出證據,表明佢哋唔係根本未有真正明白預表與對應實體之原則,就係相信歪曲預表乃係一種值得用嚟使目的合理化之手段。

喺當前關於羅馬嘅爭議之中,再一次有證據顯明:嗰啲持守但以理書十一章十四節所謂「強暴人」乃指美國呢一錯謬觀念嘅人,並冇正確認識預言嘅三重應用,亦冇正確認識預表同實體嘅原則。

當那些持守「強盜」乃指美國之觀點的人試圖維護其立場時,他們便運用對三個羅馬之三重應用的一種應用,聲稱藉此證明現代羅馬——即羅馬的第三次顯現——就是美國。姑且相信他們並非存心作假見證,而只是對預言三重應用之規則顯出盲目的無知;他們乃是援用首兩個羅馬的一項預言特徵,並主張羅馬歷史中的一項特徵足以識別現代羅馬。

異教羅馬乃係預言中關於羅馬嘅三重應驗之第一重。喺《但以理書》第八章,異教羅馬就係嗰個陽性嘅小角;喺第二章,異教羅馬乃指政權統治;喺《但以理書》第七章,異教羅馬分裂為一個十重嘅國度。

羅馬嘅第二種顯現,乃係教皇羅馬;佢喺第八章入面係嗰個陰性嘅小角,喺第二章入面係政教權術,喺第七章入面又係嗰個說褻瀆話、並且拔起三角嘅角。異教羅馬係一個單一嘅權勢,但教皇羅馬卻係一個雙重嘅權勢,代表教皇教會統治住先前屬於異教羅馬之政治體制嘅國家權術。到咗1798年,教皇權勢受咗致命傷;但佢並冇停止作為一個教會,佢只不過停止作為《聖經》預言入面嘅一隻獸,因為佢先前所控制嘅民事權力已被除去。

第二個羅馬乃係教皇羅馬;只有當佢有能力操控國家政權,以執行其褻瀆上帝嘅圖謀之時,佢先至作為《聖經》預言中嘅一個權勢(獸)而發揮作用。第一個羅馬係單一嘅權勢,第二個羅馬係雙重嘅權勢,第三個羅馬則係三重嘅權勢。羅馬嘅三種顯現,乃係受一切預言三重應用之同一原則所支配。就預言而言,有三個災禍、三個巴比倫、三個羅馬,同埋三個以利亞。按預表與實體而言,任何三重應用中嘅頭兩種顯現都係預表,為第三次應驗提供其影兒;而第三次應驗乃係預言三重應用之實體與本質。

就羅馬而言,頭兩個羅馬嘅特徵表明,無論係異教羅馬抑或教皇羅馬,都將「Pontifex Maximus」呢個稱號加於佢哋嘅統治者。因此,現代羅馬統治者嘅稱號應當係「Pontifex Maximus」;呢個稱號從未歸於任何一位美國總統。頭兩個羅馬都會克服三個地理上嘅障礙,以便喺佢哋各自所屬嘅歷史時期,建立寶座上嘅權柄。並無任何證據顯示,美國喺1798年之前曾經克服三個地理上嘅障礙。

頭兩個羅馬都被指明有一段特定時期,在其間牠們要居於至高統治地位。在《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二十四節,異教羅馬被指明要統治一個「時期」,即三百六十年;它的確如此,從公元前31年的亞克興戰役起,直到公元330年。教皇羅馬則一再被指明,在三角被拔除之後,要統治一千二百六十年,就是從538年直到1798年。在《以賽亞書》第二十三章,美國被指明要作王七十個象徵性的年日,如同一王之日,但在它開始其七十個象徵性年日的統治之前,卻從未先除去三個地理上的障礙。

現代羅馬被表述為在但以理書第十一章四十至四十二節中,勝過南方王、榮美之地與埃及這三個地理上的障礙;而當這三個障礙被擊敗,並被帶進對羅馬的臣服之中時,它們便形成龍、獸與假先知之三重聯盟。約翰亦告訴我們,教皇制之獸那致命的傷痕已得醫治,並且其後牠執掌權柄四十二個象徵性的月。

我看見牠的一個頭,似乎受了致命的傷;那致命的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牠將權柄賜給那獸;也拜那獸,說:誰能比這獸呢?誰能與牠交戰呢?又有口賜給牠,叫牠說誇大褻瀆的話;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示錄 13:3–5。

嗰隻致命傷痊癒之後掌權四十二個象徵性月數嘅獸,就係羅馬勢力。

《啟示錄》第十三章嘅預言宣告,由嗰隻有如羊羔兩角之獸所代表嘅勢力,必使「地和住在地上嘅人」去敬拜教皇權——呢個教皇權喺嗰隻「形狀像豹」嘅獸身上被象徵……喺新舊世界,教皇權都要藉住人對星期日制度所表示嘅尊崇而接受敬拜;而呢個制度,乃完全建立喺羅馬教會嘅權威之上。」《善惡之爭》,578。

異教羅馬,即第一個羅馬,應驗但以理書十一章二十四節,至高掌權三百六十年;而且它是在除去三個地理上嘅障礙之後先至如此,呢亦都係應驗但以理書八章九節。

教皇制,即第二個羅馬,在若干經文嘅應驗之中至高統治咗一千二百六十年;而且,佢係喺除去咗三個地理上嘅障礙之後,先至如此行,呢亦都係但以理書第七章第八節同第二十節嘅應驗。

現代羅馬喺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四十節勝過南方王,然後喺第四十一節勝過榮美之地,並且喺第四十二節勝過埃及。現代羅馬就係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講嘅北方王。

異教羅馬,即第一個羅馬,乃是一個施行迫害的勢力;而教皇羅馬,即第二個羅馬,亦是一個施行迫害的勢力;因此,現代羅馬也必將是一個施行迫害的勢力。

美國將會參與由現代羅馬所施行嘅第三次迫害;但呢一點並唔係將美國指認為教皇權勢,而只係指出喺末後日子,美國同教皇權勢之間關係嘅一個特徵。

凡欲主張美國乃末後日子中「你本國的強暴人」者,乃是運用「三個羅馬」之三重應用,錯誤地把美國指認出來。他們在三重應用之語境中所採用的錯謬方法,乃是根據辨認前兩個羅馬之一項特徵,並堅稱先知預言中屬於羅馬的一項特徵——而非羅馬本身——就是第三個羅馬。

佢哋指出君士坦丁於主後321年首次頒布、見於歷史之星期日法令,以及教皇羅馬於主後538年之星期日法令,藉此聲稱美國即將來臨之星期日法令,界定咗美國為現代羅馬;而且,佢哋仲將其謬誤嘅應用混雜埋一齊,把耶穌所警告、當但以理所講嘅「那行毀壞可憎的」出現時要逃走,附會為星期日法令。耶穌所講嘅「那行毀壞可憎的」,所指向嘅係末後日子中兩道星期日法令,但其象徵意義截然不同,因為嗰係關於要逃走嘅警告,並非關於要避開獸之印記嘅警告。佢哋嗰套錯謬觀念,甚至連末後日子中有兩道特定嘅星期日法令呢一點,都未曾處理。

所以,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就是但以理先知所說的,站在聖地;(讀者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頂上的,不要下來從屋裏拿甚麼;在田裏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着冬天,也不在安息日。馬太福音 24:15–20。

「那行毀壞可憎的,乃是先知但以理所說的,」乃是耶穌賜給祂子民的一個徵兆,用以指明:當異教羅馬自公元66年至70年間圍困,繼而毀滅聖所與城邑,耶路撒冷將臨到毀滅之時,他們應當逃走。

「耶穌向那些聆聽的門徒宣告,那些將要臨到背道之以色列的審判,尤其是因他們拒絕並將彌賽亞釘十字架而必臨到他們身上的報應與復仇。那可怕結局來臨之前,必先有明顯無誤的徵兆。那可畏的時刻必忽然迅速來到。救主警告祂的跟從者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馬太福音 24:15, 16;路加福音 21:20, 21。當羅馬人的拜偶像軍旗被豎立在聖地之上——這聖地延伸至城牆外數弗隆——那時基督的跟從者便要藉着逃離而尋得安全。當那警告的記號出現時,凡要逃脫的人都不可稍有遲延……」

「在耶路撒冷被毀之時,沒有一個基督徒滅亡。基督早已向祂的門徒發出警告;凡相信祂話語的人,都留意那所應許的徵兆……他們毫不遲延地逃往一個安全之處——約但河外、比利亞地的佩拉城。」《善惡之爭》,25, 30。

當五三八年臨近之際,那個時代嘅基督徒認識到,教會因着同異教信仰妥協而已經敗壞;並且根據基督嘅警告,又結合使徒保羅喺《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所作見證而賜下嘅亮光,佢哋便逃進嗰一千二百六十年嘅預言曠野之中。

「但在基督降臨之前,宗教界必有先知預言所預告之重大發展要發生。使徒曾宣告:『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你們總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

「保羅嘅說話唔可以被誤解。唔應當教導人話,佢係藉住特別啟示,警告帖撒羅尼迦人基督會立即再來。呢種立場會引起信仰上嘅混亂;因為失望往往會導致不信。所以,使徒告誡弟兄,唔好接受任何聲稱係出於佢嘅呢類信息;並且佢進一步強調一個事實:先知但以理所清楚描寫嘅教皇權勢,仲未興起,亦未曾向上帝嘅子民發動爭戰。直到呢個權勢完成佢嗰致命而褻瀆嘅作為之前,教會若指望佢哋嘅主降臨,都係徒然嘅。保羅問道:『你們不記得麼?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

將要臨到真教會的試煉,是何等可怕。甚至在使徒寫作之時,「不法的奧祕」已經開始發動。那將來必要出現的發展,乃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些沉淪的人身上,施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

「使徒論到嗰啲拒絕接受『真理之愛』嘅人所講嘅話,尤其莊嚴可畏。佢就一切故意拒絕真理信息嘅人宣告話:『因為這個緣故, 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人若拒絕 神憑住憐憫所賜下嘅警告,決不能不受刑罰。對於那些一味轉離呢啲警告嘅人, 神就收回祂嘅靈,任由他們陷於自己所喜愛嘅迷惑之中。」《使徒行述》,265、266頁。

異教主義同教會之間嘅妥協,乃係一個警號,帶領嗰個時代嘅基督徒同教皇制羅馬分離;但應當留意,保羅對耶穌所發出「要逃走」之警告所補充嘅亮光,正係威廉.米勒後來明白《但以理書》中「常獻的」乃係代表異教羅馬嘅同一段經文。關於異教羅馬先作攔阻,然後退去,為使教皇制羅馬得以上升寶座之先知性關係,乃係一項必須明白嘅真理;因為若不承認呢種先知性關係,嗰啲不愛這真理嘅人,就必因此陷入強烈嘅迷惑之中。懷愛倫姊妹亦論及同一段歷史:

凡立志忠心嘅人,必須經歷一場艱苦而決絕嘅爭戰,先至能夠堅定不移,抵擋嗰啲披上祭司袍衣、被引入教會之中嘅迷惑同可憎之事。聖經並沒有被接納為信仰嘅準則。宗教自由嘅教義被稱為異端,而擁護者則被憎恨並遭排斥。

「經過一場漫長而激烈嘅衝突之後,嗰少數忠心嘅人決定,如果嗰背道嘅教會仍然拒絕使自己脫離虛妄同拜偶像,佢哋就要斷絕同佢嘅一切聯合。佢哋看出,若要順從上帝嘅話語,分離乃係絕對必要嘅。佢哋唔敢容忍嗰啲足以危害自己靈魂嘅錯謬,亦唔願立下足以危及自己兒女同後代信仰嘅榜樣。為咗維護和平同合一,凡係唔違背對上帝忠誠嘅讓步,佢哋都願意作出;但佢哋深知,若以犧牲原則為代價,連和平都係付出得太昂貴。若合一只能藉住犧牲真理同公義而達成,咁就寧可有分歧,甚至有戰爭。」《善惡之爭》,45、46。

喺末後日子,美國與教廷之間嘅先知性關係,已藉住保羅對主後538年之前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之間關係嘅辨識,作出預表並加以強調。喺羅馬三重應驗之中,異教羅馬應驗咗耶穌所講、指明那使地荒涼的可憎之物乃係逃走記號嘅話,而教皇羅馬亦都應驗咗耶穌嘅話。懷愛倫姊妹指出,基督嘅話仲有另一重應驗。

「現今絕不是上帝的子民把自己嘅愛慕繫於世界,或喺世上積聚財寶嘅時候。時候已經不遠;到時,我哋要好似早期嘅門徒一樣,被迫喺荒涼孤寂之地尋求避難所。正如羅馬軍隊圍困耶路撒冷,乃係猶太地基督徒逃走嘅信號;照樣,當我國以法令強制推行教皇嘅安息日時,掌握政權,呢件事就會成為對我哋嘅警告。到嗰時,就係離開大城市嘅時候,並預備離開較小嘅城鎮,往群山之中偏僻隱 secluded 之處嘅僻靜居所而去。」《證言》卷五,464。

對於基督時代嘅基督徒嚟講,呢個警告指出咗何時要逃離耶路撒冷。喺第五同第六世紀,呢個對基督徒嘅警告引導佢哋逃到曠野去。

那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裏有 神給她預備的地方,使人可以在那裏供養她一千二百六十日……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那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她自己的地方;她在那裏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躲避那蛇的面。蛇便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在婦人後面,想要叫她被河水沖去。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那龍從口中吐出來的河。龍向婦人發怒,便去與她其餘的後裔爭戰;這後裔就是那些遵守 神誡命、持守耶穌基督見證的人。啟示錄 12:6, 15–17。

耶穌總係以一件事嘅起頭,去說明嗰件事嘅結局,因為祂係阿拉法同俄梅加。喺教皇羅馬歷史之中,嗰關於「那行毀壞可憎的」嘅警告,乃係喺教皇權勢被認出為站喺聖地嘅時候,就被認明咗。

呢個警告記錄喺《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同《路加福音》之中,而每一處引述喺措辭上都略有差異。《馬太福音》話:「所以,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而《馬可福音》就話:「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路加福音》話:「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它成為荒場的日子近了。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呢三個見證都係一同適用。我再作一個較為具體嘅應用:路加所提到耶路撒冷被軍隊圍困,指出咗嗰個警告,即係當異教羅馬喺主後66年開始圍攻耶路撒冷之時,仍然身處耶路撒冷嘅基督徒就要立刻逃走。馬太所提到嘅「聖地」,同保羅所指出嗰位「大罪人」相對應;佢「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因此就代表咗「那行毀壞可憎的」喺教皇制度上嘅應驗。馬可指出「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喺不當站嘅地方,而呢一點同末後日子賜畀復臨運動嘅逃走警告相對應。呢啲警告之中有兩個同「凡讀者,應當會意」呢個命令有關,而佢哋全部都係指出一個記號,要藉此通知嗰個時代嘅基督徒逃走。

嗰啲聲稱「你民中嘅強暴人」係指美國嘅人,對「三重應驗」作出錯誤而失實嘅套用;其所指認嘅乃係:當「那行毀壞可憎的」喺美國之星期日法令之時得以應驗,嗰條其後被強制執行嘅星期日法令,就表明美國乃係現代羅馬,因為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先前都曾強制施行星期日法令。

嗰種錯誤嘅應用所存在嘅問題,就係異教羅馬嘅星期日法令係發生喺主後321年;但異教羅馬對「那行毀壞可憎的」之應驗,卻係喺主後66年成就,比主後321年嘅星期日法令早咗255年。同樣,產生「那大罪人」嘅妥協,早喺保羅時代已經發生;保羅曾講:「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然而教皇制嘅星期日法令卻係喺四個多世紀之後先至出現。喺預言三重應用之中,頭兩個見證奠定咗末後日子第三次應驗嘅特徵。末後日子嘅「那行毀壞可憎的」,根據兩個歷史見證同基督話語嘅三處聖經記錄,所代表嘅乃係一個叫人逃走嘅警告,並唔係強制執行星期日法令。

喺下一篇文章入面,我哋會詳細剖析,點解呢種應用喺先知預言三重應驗之既定規則嘅背景之下係有缺陷嘅;亦會說明,將星期日法令置於基督所發出之警告嘅語境之中加以認定,點解係對先知歷史嘅歪曲。

「呢種異教同基督教之間嘅妥協,導致咗預言中所預告嗰位『罪人』嘅形成;佢敵擋上帝,並且高抬自己,過於上帝。呢一個龐大嘅虛假宗教體系,乃係撒但權勢嘅傑作——亦係佢竭力要坐上寶座、按自己嘅旨意統治全地所立下嘅紀念碑。」《善惡之爭》,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