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而家正處理六條先知性爭議嘅脈絡;呢啲爭議自1798年直到今日,一直喺復臨運動嘅歷史當中出現。
「喺歷史同預言之中,上帝嘅道描繪咗真理與謬誤之間長久持續嘅爭戰。呢場爭戰至今仍然進行緊。曾經發生過嘅事,將要重演。舊有嘅爭論將會再度興起,而新嘅理論亦會不斷出現。然而,上帝嘅子民,喺佢哋對預言嘅信仰同應驗之上,曾參與宣講第一、第二同第三位天使信息,知道自己所站立嘅立場。佢哋有一種經驗,比精金更為寶貴。佢哋要堅定如磐石,將起初所存嘅確信堅守到底。」《信息選粹》卷二,109頁。
上一篇文章已論及關於羅馬勢力之第一項與最後一項爭議;現今我哋要處理發生於烏利亞·史密夫與詹姆斯·懷特之間嘅爭議。烏利亞·史密夫將佢自己嘅「私意解釋」插入第三十六節。
「第36節: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一切神;又向萬神之神說誇大奇異的話,並且亨通,直到忿怒完畢;因為所定的事必然成就。』
「此處所引介嘅王,唔可能係指先前最後所提到嘅同一權勢;即係教皇權勢;因為若將呢啲具體描述應用喺嗰個權勢之上,便唔相符。」——烏利亞·史密夫,《但以理書與啟示錄》,292。
史密夫承認,前一節中的權勢乃是「教皇制羅馬」,但他聲稱第三十六節的特徵並不是用以辨識教皇制羅馬的預言性特徵。此一聲稱乃是錯誤的。必須記住,在一八六三年的背道之中,利未記第二十六章的「七次」被擱置,因此,哈巴谷兩塊版上關於兩個「七次」的表徵也被拒絕了。一八四三年圖表與一八五○年圖表都將「七次」繪於圖表的正中央,而兩者的圖示也都把十字架置於「七次」那條線的中央。當「七次」的新亮光於一八五六年臨到,並在其後被拒絕時,這就標誌着對哈巴谷兩塊版的拒絕,也同時是對預言之靈權威的拒絕;而預言之靈又是如此清楚地指出,這兩張圖表都是由上帝所指引的。
按懷愛倫姊妹所言,撒但最後嘅迷惑,乃係要使上帝之靈嘅見證失去效力;而喺呢度,第一個迷惑就係要使上帝之靈嘅見證失去效力,並且亦同時象徵對兩幅圖表上各項根基真理——尤其係「七期」——嘅拒絕。
喺1863年嗰場悖逆之時,製作出1863年嗰幅偽冒圖表、並將「七個時期」嗰條線刪去嘅,正正就係烏利亞·史密夫。到咗1863年,烏利亞·史密夫已經對「七個時期」嘅亮光閉上眼睛,亦都無法看見但以理所指出有兩個「惱怒」。呢兩個惱怒,乃係代表臨到以色列北國同猶大南國嘅「七個時期」。第一個臨到北方十個支派,始於公元前723年,終於1798年;第二個始於公元前677年,終於1844年。
加百列喺第八章嚟到但以理嗰度,為要解明嗰個 marah 異象;而且同佢所作嘅工有關,佢亦為 1844 年提供咗第二個見證。〈但以理書〉第八章所講嘅二千三百年喺 1844 年終結;但對北國同南國兩個國度嘅兩次惱怒之中,最後一次亦都喺嗰一年終結。
佢又話:「看哪,我要使你知道惱怒終局之時將有何事;因為到了所定的時候,結局就必來到。」但以理書 8:19。
最後的終局乃預設有第一個終局。兩次義憤之中的最後一次,只不過係「七倍」嘅另一種表達,於1844年終結,而第一次義憤則於1798年終結。史密夫聲稱其中並無任何有關教皇權勢之具體指明嘅經文,實際上卻指出咗教皇制度將要受到致命傷之年份。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一切神;又向萬神之神說誇大奇異的話;並且亨通,直到忿怒完畢;因為所定的事必然成就。但以理書 11:36。
第三十六節中嘅「王」,必「亨通,直到忿怒完畢」。請留意,史密夫喺同一本書入面聲稱教皇權勢並唔具備應驗第三十六節所需嘅正確特徵;然而,佢論到但以理書第八章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節時,係咁樣寫嘅。
「第23節:到咗佢哋國度嘅末後時期,當悖逆之人惡貫滿盈嘅時候,必有一個面貌兇狠、曉得隱語嘅王興起。24節:佢嘅權勢必然強大,卻唔係出於自己嘅能力;佢必行非常嘅毀滅,並且亨通,任意而行,又必毀滅有能力者同聖民。25節:佢又必藉住自己嘅權謀,使詭詐喺佢手中亨通;佢心裏自高自大,並且必藉安逸毀滅許多人;佢又必起來攻擊萬君之君;然而,佢終必非因人手而被毀滅。」
「呢一個權勢係喺山羊之國四個分裂國度嘅末後時期,即係喺佢哋國運將近終結之際興起,繼承佢哋而立嘅。佢當然就係同第9節及其後所提到嘅小角同一。若照第9節註釋所闡明,將佢應用於羅馬,咁一切就都和諧一致,清楚明白。」
「『一個面貌兇惡的王。』摩西在預言同一勢力將要臨到猶太人身上的刑罰時,稱之為『一國面貌兇惡的民』。申 28:49, 50。沒有任何民族在擺列戰陣時,比羅馬人顯得更為可畏。『能明白隱語。』摩西在剛才所引的經文中說:『他們的言語你不懂得。』這話若是指向猶太人而言,便不能用於巴比倫人、波斯人或希臘人;因為迦勒底語和希臘語在巴勒斯坦都曾在不同程度上通行。然而,拉丁語卻並非如此。」
「當違背律法的人罪惡滿盈嘅時候。」一路以來,上帝嘅子民同壓迫佢哋嘅人之間嘅關係,一直都係所注視嘅重點。正因為佢子民嘅過犯,佢哋先至被交出去,陷入被擄之中。而佢哋持續活喺罪中,就招致更嚴厲嘅刑罰。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喺道德上最敗壞嘅時候,莫過於佢哋落喺羅馬人統治之下嘅時期。
「『強大,卻不是靠自己嘅力量。』羅馬人嘅成功,好大程度上係由於佢哋盟友嘅援助,以及敵人內部嘅分裂;而對於呢啲情況,佢哋一向都隨時準備加以利用。教皇制羅馬同樣都係藉着世俗政權而成為強大,因為佢對呢啲政權施行屬靈嘅控制。」
「『佢必行非常嘅毀滅。』主藉住先知以西結對猶太人講,佢要將佢哋交畀「善於施行毀滅」嘅人;而喺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之時,一百一十萬猶太人被殺戮,實在可怕咁印證咗先知嘅話。並且,羅馬喺佢第二個階段,即教皇制嘅階段,亦要為五千萬殉道者之死負責。」
「『他又必藉着自己嘅權術,使詭詐喺自己手中亨通。』羅馬喺一切其他政權之上,以權術之政策而著稱;藉此佢使列國都受其控制。呢一點,無論對異教羅馬或教皇羅馬,都同樣真確。故此,佢又藉着和平毀滅許多人。」
「而羅馬,最終以其其中一位總督嘅身分,起來敵擋萬君之君,對耶穌基督判處死刑。『但他必非因人手而滅亡』,呢句說話表明,呢個勢力嘅毀滅,同第二章嗰像被擊打,乃是同一回事。」烏利亞·史密斯,《但以理書與啟示錄》,202–204。
Smith 喺呢段經文入面兩次指出,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嘅預言性特徵係可以互相通用嘅,因為佢哋只不過係羅馬喺兩個階段當中嘅顯現;正如《但以理書》第二章入面鐵同泥嘅混合,懷愛倫姊妹指出呢啲係教權同政權嘅象徵。當但以理喺 Smith 所論及嘅經文入面指出——羅馬「必亨通,並且施行」,以及羅馬「必使詭計喺佢手中亨通」——Smith 聲稱,喺第三十六節入面,「必任意而行」並且「直到忿怒完畢都必亨通」嘅「王」,所指明嘅乃係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兩者共同嘅預言性特徵。然後佢又聲稱,第三十六節入面關於羅馬嘅一切特徵,冇一項係指向教皇權勢。
我哋曾經引用 Smith,去支持將羅馬認定為「立異象」嘅強暴人;而第十四節所提到嘅四個先知性特徵之一,就係羅馬自高自大。
當其時,必有許多人起來攻擊南方王;你民中嘅強暴人也必自高,要應驗那異象;但他們必跌倒。 但以理書 11:14
史密夫聲稱,第三十六節所述之王的特徵,與教皇權勢並不相符,雖然他先前曾為第十四節所指那自高自大的乃是羅馬而辯護。然而,第三十六節中的王「必自高自大」。同一位在第三十六節中的王,亦要「向萬神之神說誇大奇異的話」。在《但以理書》中,教皇權勢「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而在《啟示錄》中,教皇權勢亦褻瀆至高者。
又有口賜給牠,叫牠說誇大褻瀆的話;又有權柄賜給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牠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祂的名,並祂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啟示錄 13:5, 6
教皇權勢每一項先知性嘅特徵,都喺第三十六節入面被指出。
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一切神;又向萬神之神說誇大奇異的話;並且亨通,直到忿怒完畢;因為所定的事必然成就。但以理書 11:36。
人間嘅註釋家往往並不可靠,然而,許多復臨信徒嘅註釋家都為一個顯而易見嘅真理作見證:使徒保羅喺《帖撒羅尼迦後書》論到嗰不法之人嘅時候,佢所意譯嘅,正是第三十六節。
不要讓任何人用任何方法欺騙你們;因為那日子必不來到,除非先有離道反教的事,並且那罪人,就是那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帖撒羅尼迦後書 2:2, 3.
第三十六節說:「他必自高自大,超過一切神」;而保羅說:「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顯然,Smith 並無任何先知性的權柄,可以聲稱第三十六節的王與第三十六節之前各節所論述的王有所不同。按文法而言,他毫無根據去作出那錯謬的應用;而他聲稱自己這樣做,是因為第三十六節並不具備教皇權勢的任何特徵,這乃是曲解聖經,企圖藉此建立一種私意的解釋。
我哋並且有更確定嘅預言之道;你哋留心聽從呢道,乃是好嘅,正如留心一盞照喺暗處嘅燈,直至天發亮,晨星喺你哋心裏升起。第一要知道嘅,就係經上所有嘅預言,冇一樣是出於私意嘅解釋。因為預言從來唔係出於人意而有嘅,乃是神嘅聖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嘅話來。彼得後書 1:19–21
喺老底嘉時期嘅復臨信仰多年以來,已有唔少復臨神學家、牧師同作者,論及佢哋認為史密夫嘅應用究竟係正確抑或錯誤。澳洲有一位牧師,路易斯・韋爾(Louis Were),早已離世;佢喺其傳道生涯中,大部分時間都用嚟反對史密夫錯誤嘅先知預言模式。佢反對嘅原因,並唔單止在於史密夫最終將第四十五節中「到了他結局」嗰位王認定為土耳其;更在於史密夫整個立論平台亦產生咗對哈米吉多頓嘅錯誤應用。大約喺一九八〇年代,有一位復臨派作者寫咗一本名為《Adventists and Armageddon, Have we Misunderstood Prophecy?》嘅書。作者名叫唐納德・曼塞爾(Donald Mansell),而呢本書至今仍然可以購得。
曼塞爾追溯通往第一次世界大戰同第二次世界大戰嘅歷史,指出當人看見呢兩場戰爭正在逼近之時,復臨信徒嘅佈道家就開始採用史密夫嗰種錯誤嘅應用,將土耳其進軍到字面上嘅耶路撒冷,當作哈米吉多頓同世界末了嘅徵兆。佢藉着教會會籍名冊證明,隨着每一場戰爭臨近,因佈道家根據史密夫對哈米吉多頓嘅有缺陷觀點而作出嘅先知性強調,有許多生靈被帶進復臨教會嘅會籍之中。
每當其中一場戰爭結束,而那些有缺失嘅預言又未有應驗之時,教會所流失嘅會友,就比佢哋藉住史密斯所建構嘅先知預言模式而增添所得嘅更多。
由於史密斯拒絕米勒派嘅基礎信息,並且甘於推動佢對但以理書第三十六至四十五節嘅私人詮釋,史密斯嘅邏輯便產生咗一個以當前時事為基礎嘅先知性模型。
喺史密夫同雅各·懷特就《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最後一節所述「去到自己結局」之王嘅爭論之中,雅各·懷特提出咗一套邏輯,精要地表達出史密夫嗰種如沙土一般鬆散嘅先知預言根基。懷特教導話:「預言產生歷史,但歷史並不產生預言。」
喺兩次世界大戰之前從事工作嘅復臨信仰傳道者,曾經利用日漸發展嘅歷史去呈現史密斯對哈米吉多頓所提出嗰個有缺陷嘅先知性模型;而佢哋嘅工作,雖然喺戰爭臨到之前似乎極蒙祝福,但當嗰個先知性模型被證明係建基於私人嘅解釋之上時,最終卻造成咗整體上嘅損失。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披着羊皮到你們這裏來,內裏卻是殘暴的豺狼。你們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採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就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也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你們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 7:15–20。
史密夫願意推動一種將第三十六節中之王作私人先知性詮釋的模式,結果亦產生了對第六災同哈米吉多頓之錯誤應用。
第六位天使把他嘅碗倒喺伯拉大河上,河水就乾咗,要為從日出之地而來嘅眾王預備道路。我又看見三個污穢嘅靈,好像青蛙,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口中出來。因為佢哋本是鬼魔嘅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裡,叫佢哋在全能神的大日聚集爭戰。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自己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佢羞恥的,有福了。那三個鬼魔便叫眾王聚集在一處,希伯來話叫作哈米吉多頓。啟示錄 16:12–16。
正如我哋先前指出,第六災係喺人類恩門關閉之後先至臨到;所以,其中「要保守自己衣服」呢個警告,必定係指向一個喺米迦勒起來、人類恩門關閉、第一災開始之前所出現嘅考驗議題。第六災指出咗龍、獸同假先知嘅活動;佢哋就係喺即將來臨嘅星期日法案之時結合埋一齊嘅三重聯盟。呢個三重聯盟就係現代羅馬;而嗰個用嚟識別並確立現代羅馬呢個三重聯盟嘅象徵,就係「你本國中嘅強暴人」;佢哋「自高自大,要應驗那異象」,但「終必敗亡」。
第六災嘅警告,若被明白,就能使一個人保守自己嘅衣服;但若被棄絕,就會使一個人赤身露體,而呢正係老底嘉人五種特徵之一。確立呢個警告嘅象徵,就係你民中嘅強暴人;佢哋高抬自己,最終卻要跌倒。所羅門曾說,若神嘅子民冇嗰個異象,佢哋就必滅亡。
冇異象,民就放肆;惟有謹守律法的,便為有福。箴言 29:18。
希伯來文「滅亡」一詞嘅意思係「使赤身露體」;約翰記載:「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史密斯喺北方王呢一點上錯咗,而嗰個錯誤嘅先知性根基,使佢得以發展出一種先知性嘅應用;呢種應用若被接受,就會產生赤身露體,而赤身露體正係老底嘉人嘅象徵,佢哋要被主從口中吐出去。
史密夫毫無困難,便就佢對北方王呢個新嘅錯誤指認,同呢位女先知嘅丈夫雅各·懷特提出爭辯。復臨信徒歷史學家,以及懷愛倫姊妹,都有論及佢哋嗰場著名嘅分歧。懷愛倫曾責備佢丈夫同史密夫,因為佢哋容許自己對《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代表之北方王究竟係邊一位嘅意見分歧,被公開於大眾之前。喺一八四四年大失望之後第一份復臨信徒刊物之中,雅各·懷特曾寫道:
「耶穌於1844年第七月起來,關上了門,來到亙古常在者面前,為要領受祂的國,這一點我全然相信。參看 Luke 13:25;Matthew 25:10;Daniel 7:13,14。然而,Michael 的站起來,Daniel 12:1,看來乃是另一件事,為着另一個目的。祂於1844年起來,是要關上門,並來到祂父面前,領受祂的國,以及掌權統治的權柄;但 Michael 的站起來,乃是要彰顯祂君王的權能,就是祂已經所有的權能,藉着毀滅惡人,並拯救祂的子民而顯明出來。Michael 要在第11章中那最後的權勢到了結局、且無人幫助他的時候站起來。這權勢乃是那最後踐踏神真教會的權勢;既然真教會至今仍被整個基督教界踐踏、排斥,由此可見,那最後壓迫人的權勢尚未『到了結局』;而 Michael 也尚未站起來。這最後踐踏聖徒的權勢,乃見於 Revelation 13:11-18。他的數目是666。」James White, A Word to the Little Flock, 8.
當史密夫就「但以理書第十一章中最後一個勢力」呢個題目提出佢所謂嘅「新亮光」時,雅各‧懷特所看見嘅,並唔係新亮光,而係對根基嘅攻擊。發生於烏利亞‧史密夫同雅各‧懷特之間、關於羅馬作為但以理書第十一章北方王嘅爭議,具有若干特定嘅特徵;作為預言嘅研讀者,我哋應當將呢場爭議,同復臨運動歷史中其他關於羅馬呢一象徵嘅爭議,一併加以綜合考察。
其中一個特徵,就是引入私人嘅解釋。另一個特徵,就係要應用呢種私人解釋,就必須曲解簡明嘅文法;因為 Smith 唔單止漠視咗第三十六節之中每一個預言性嘅特徵都係指向羅馬,並且亦都漠視咗文法結構所要求嘅一點:第三十六節所講嘅王,必須同前文所表明嘅王係同一位王。
另一點係,呢種私意嘅解釋乃係對根本真理嘅拒絕。另一點係,佢代表對預言之靈權威嘅拒絕。另一個特徵係,關於羅馬之第一個有缺陷嘅觀念,將會引向一個先知性嘅模式,令人在人類恩門臨近關閉之時,不能保守自己嘅衣服。另一點係,佢願意公開推廣自己嘅私意解釋。另一點係,呢種私意嘅解釋總係被標示為新亮光。以上一切特徵,都表現喺現今關於「你本民中嘅強暴人」嘅討論之內。
當羅馬最後嘅爭議——即係由羅馬第一次嘅爭議所預表、用以辨明「你民中嘅強暴人」嗰場爭議——同烏利亞.史密夫同詹姆斯.懷特之爭議嘅先知路線結合埋一齊嘅時候,我哋就會睇見,有一等人將會建立佢哋嘅先知模型喺一種私意嘅解釋之上;而呢種解釋,係拒絕根基性真理嘅。
拒絕根本真理,自然就等於拒絕預言之靈嘅權威;因為預言之靈曾經如此有力地維護呢啲根本真理。呢一班人亦都會願意公開提出佢哋嘅觀點,唔理會人哋對呢啲教導可能會對全球上帝子民造成乜嘢影響所提出嘅任何憂慮。
1844年之後,即喺復臨運動第一代之中,另一場關於羅馬嘅爭議被引入。呢場爭議持續被挑動,直到喺復臨運動第三代之中,錯誤嘅見解被接納為止。我哋將會喺而家所考察、作為「律上加律」模式之中嘅六條脈絡入面,將「常獻的祭」之爭議視為第四條。
但在我哋着手論述羅馬各項爭議嘅第四條線索之前,必須記得,喺上一篇文章中,當我哋講解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十節嘅時候,曾經指出:「第十節亦直接將利未記第二十六章嘅『七次』同隱藏嘅歷史聯繫起來,但呢一條真理嘅脈絡並唔屬於我哋喺此所要陳明嘅內容。」
烏利亞.史密夫於1863年領導拒絕「七次」之教訓。他曾拒絕接受關於該題目之知識的增加;此等增加乃於1856年由海冉.愛德生撰寫、並刊登於《Review》之有關文章中所提出。史密夫曾與一場傳講「七次」之運動有所關聯,然而其後卻又拒絕就該同一題目所賜下之知識增加;此一事實所包含之意義,同樣不屬於史密夫引進其所聲稱有關北方王之新亮光其特徵這一主題的範圍之內;但當我們結束對復臨信徒關於羅馬之爭議路線的概覽之後,我們將再回到《但以理書》第十一章第十節之重要性,以及史密夫拒絕於1856年隨着「七次」之知識增加而來到的老底嘉信息所代表之意義。
「我哋關於第一位、第二位同第三位天使信息嘅信仰係正確嘅。我哋所經過嘅重大里程碑係不可動搖嘅。雖然地獄嘅眾軍可能企圖將佢哋從根基上扯離,並且因自以為已經成功而誇勝,然而佢哋並不能成功。呢啲真理嘅柱石堅立不移,如同永恆嘅群山一樣,縱然人同撒但及其眾軍合力竭盡一切努力,都不能使其動搖。我哋可以學到很多,並且應當不斷查考聖經,看看呢啲事是否如此。」——Evangelism, 223.
「真理偉大的路標,向我哋顯明我哋喺預言歷史中所處嘅方位,必須小心謹守,免得佢哋被拆毀,而以啲帶來混亂、唔係真正亮光嘅理論取而代之。」《信息選粹》卷二,101、102。
「喺呢個時候,必會有人作出許多努力,要動搖我哋喺聖所問題上嘅信心;但我哋絕不可搖動。我哋信仰根基上一枝針都不可移動。真理仍然係真理。凡變得猶疑不定嘅人,必會漂流到錯謬嘅理論之中,最終更會發現自己對於我哋過去所領受、證明何為真理嘅憑據,竟成為不信嘅人。古舊嘅路標必須保存,免得我哋失去方向。」《Manuscript Releases》,第1卷,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