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我哋一直將注意力集中喺《但以理書》11:40 所隱藏嘅歷史之上;而喺最近幾個星期,主已經引導我哋將思考轉向第 27 節:

這兩王心裏都懷着惡念,坐在同一席上彼此說謊;然而這事必不亨通,因為到了所定的時候,結局才會來到。〈但以理書〉11:27。

起初,我對細節並不確定——在何時、何地,以及有誰坐在那張桌前,彼此說謊——但這些問題如今正在重新審視之中。過去幾個安息日,我在研讀這幾行經文時曾有一些失誤。然而,藉着我相信乃是出於攝理的引導,第13至15節所代表的同盟、即由該撒利亞腓立比所象徵者,開始逐步顯明出來。雖然其中某些部分仍需進一步斟酌修訂,但我相信,主已從這些經文之上收回祂的手,以顯明其涵義。

呢個理解,喺上個安息日嘅 Zoom 聚會之後,立即變得清晰而確定。早一個星期之前,第 10 至 15 節之中歷史交織嘅複雜互動,已經深深觸動咗我。我曾經寫咗一段短訊,發畀幾個人,概述我嘅諗法,並且請求喺星期五晚上分享。我當時正嘗試整理嗰幾節經文之內嘅各項問題,深信其中必定有一樣極其重大的意義。的確有;但嗰並唔係我起初所提出嘅意思。儘管喺過去一個半星期之中,我喺努力理解呢段經文時一再跌撞,我卻認出一種熟悉嘅攝理。主正喺度開啟一項特殊而關鍵嘅真理。當人性嘅成分被完全顯露並放埋一邊之後,呢個由猶大支派嘅獅子所開啟嘅真理,便顯明比我原先所領會嘅更加深奧。

第五至第九節

普京作為南方王,乃係彼多利米嘅映照;佢將會喺烏克蘭戰爭中得勝,應驗第11節。從歷史上看,彼多利米四世腓羅帕托於拉菲亞戰役中嘅勝利,應驗咗呢一節,並預表普京即將取得成功。第5至9節極其細緻咁勾畫出一段歷史,預示教皇制一千二百六十年嘅統治(538–1798)。呢啲細節過往已經一再探討,所以喺呢度,我只會強調一個喺第5至9節中應驗、並喺538至1798年期間重現嘅先知性路標。

呢段時期始於南方托勒密王國與北方塞琉古王國之間所立的盟約;當時,南方的王將自己嘅女兒嫁畀北方的王,以此作為立約的印證。呢次聯姻展開咗一段七年的時期;至其終結之時,南方的王侵入北方,將北方的王擄到埃及,而嗰位被擄的王後來因墮馬而死。

一項被破壞的盟約

呢場入侵源於一項被破壞咗嘅盟約。七年時期開始之後,北方王休棄咗元配,迎娶南方公主,藉此鞏固盟約。後來,佢又棄絕南方妻子,恢復原后之位。呢件事促使第一位王后將南方王后同佢嘅隨從處死,激怒咗南方王后喺埃及嘅家族。

憑着先知性的辨識,七年可以視為兩個三年半嘅時期,正如十字架之前同之後各有三年半,合起來就代表了基督所堅立之約嘅一個七日。呢個三年半,亦見於自公元前723年至1798年臨到以色列北國嘅「七倍」咒詛之中。嗰個「七倍」被分為兩段一千二百六十年,而538年乃其中間點。呢啲將七分為兩段三年半嘅例證,並非偶然,乃係有意為之。

喺嗰一週嘅分界之中,基督堅立咗盟約;十字架代表中心,並且藉此表明:基督親身傳講呢信息三年半,隨後由祂嘅門徒喺同樣嘅期間傳講呢信息。喺針對北國嘅七次之中,538 將歷史分為兩段時期:首先係異教踐踏聖所同軍旅嘅一段時期,其後係教皇制喺同樣期間踐踏聖所同軍旅。喺預言象徵之中,「七」係以三年半表達,而三年半又以四十二個月、三日半或三年半、一千二百六十、二十五二十,以及一載、二載、半載嚟表達。按上下文而言,呢啲數字都可以互換。

由托勒密一世(亞歷山大大帝之一位將軍)後裔所統治、控制埃及的托勒密王國,與由塞琉古一世(亞歷山大另一位將軍)後裔所統治、控制中東大部分地區包括敘利亞的塞琉古帝國之間所締結的條約,於主前253年結束了第二次敘利亞戰爭。這場戰爭於七年前、即主前260年開始。該條約獲得批准七年之後,於主前246年被破壞。十四年,分為兩個七年時期。前半段是戰爭,後半段是和平。這十四年始於第二次敘利亞戰爭,終於第三次敘利亞戰爭。當你認識到這段歷史乃是在第十一章第五至第九節中被表述出來,歷史中這種對稱性便更見彰顯。該條約及其破壞,乃是這些經文以及應驗這些經文之歷史的焦點。

呢一點與教皇自 538 年至 1798 年期間嘅統治相一致。喺嗰個時代臨近終結之際,拿破崙.波拿巴與梵蒂岡訂立咗一項條約。拿破崙援引梵蒂岡違反 1797 年《托倫蒂諾條約》一事,於 1798 年派遣貝爾蒂埃將軍去擄掠教皇。教皇於 1799 年死於法國。呢段 1,260 年嘅時期,喺第 31 至 39 節有詳細記述。

第5至9節嘅歷史,與第31至39節相互平行,喺《但以理書》第11章之內提供咗兩個見證。兩條脈絡都具有相同嘅預言路標,顯明南方王與北方王之間嘅動態。每一段時期都以三年半作為象徵,並且都以南方王得勝告終:擄獲北方王,將他帶到南方之地,喺嗰度兩位北方王都死去。喺兩種情況之中,正如經文所講,南方王都帶住掠物返回:

並且也要將他們的神像,連同他們的王子,以及他們金銀的寶器,擄到埃及去;並且他所存留的年日,必多於北方的王。〈但以理書 11:8〉

對托勒密而言,呢啲係先前畀北方王掠奪去嘅財寶;對拿破崙而言,呢啲就係梵蒂岡嘅財富,被搶掠並運往法國。呢兩條見證線都指出,北方王之死,乃以從馬上墮下作為象徵。喺《啟示錄》第十七章,騎喺獸上面嘅女人,代表天主教會:

於是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一隻朱紅色的獸上;那獸遍體有褻瀆的名號,有七個頭十隻角。啟示錄 17:3

佢所騎嘅獸,就係聯合國。《啟示錄》第十七章描述佢喺一七九八年所受致命傷之後,權勢得以恢復。作為第八個國度,佢恢復其統治;以騎喺獸上作為象徵:

你所看見嘅那女人,就係那大城,管轄地上眾王嘅。啟示錄 17:18。

一七九八年嘅致命傷,喺第5–9節中已被預表;當時北方王由馬上墮下而死。〈但以理書〉第11章呢兩段經文,同第41–45節係平行對應。美國嘅星期日法案,喺第41節中被標示,乃係教皇制度最後一次騎上獸嘅開始——呢一時期正反映喺呢兩段經文之中。當懷愛倫指出,喺〈但以理書〉第11章中已應驗嘅「大部分歷史」「將會重演」之時,第5–9節同31–39節,便與第41–45節相互對應。

只有第四十節

由第31節至第45節,惟有第40節係喺三日半嘅預言時期之外。佢代表但以理書45節當中最後三分之一段落裏面一段獨特嘅歷史。喺第16節,異教帝國羅馬嘅歷史藉着四位統治者展開——龐培、尤利烏斯·凱撒、奧古斯都·凱撒,同提比留·凱撒。奧古斯都喺主前31年亞克興戰役中嘅勝利,開始咗帝國羅馬360年嘅統治,應驗咗第24節所講嘅「一載」:

他必安然進入那省最肥美之地;他所行的,是他列祖和他列祖之祖所未曾行的;他必將擄物、掠物和財寶分散給他們;並且他必圖謀攻擊保障,只是暫時而已。 但以理書 11:24。

亞克興之戰後,羅馬於主前30年將埃及變為一個行省。其後三百六十年,即在330年,君士坦丁將帝國首都由羅馬遷往君士坦丁堡。此「時」在先知性的對應上,與教皇統治之一千二百六十年,以及第5至9節之七年,相互吻合。

由第16節起,異教帝制羅馬一直掌權直到第30節,當中包括馬加比人與羅馬所立的同盟,以及基督的系譜。然而,第16至30節與第31至39節及第41至45節彼此對應一致。因此,在但以理書第11章最後30節之中,顯出一條前後一致的預言脈絡——惟獨第40節例外,其中「末時」被標示於1798年及1989年。

除咗第2節同第3節有少許例外——喺嗰度,八位總統之中最後一位轉而掌控聯合國嘅十王——頭兩節乃係同第40節相對應,代表星期日法,以及由第六個國度轉移到第七同第八個國度。第3節同第4節則同第45節同但以理書12:1相對應,描繪希臘國度嘅興起同傾覆,並且同第41節至但以理書12:1之間所記載教皇權嘅建立同滅亡彼此平行。無論係個婦人,抑或佢所騎嘅獸,結局都係無人幫助,由此構成但以理書11章喺第40節歷史之外之開始同終結嘅框架。亞歷山大大帝象徵聯合國,與推羅嘅淫婦行淫;而呢個淫婦(自第41節起即北方王)既係獸,亦係龍。

第九節與第十節

第5至9節喺1798年呢個末時完結,而第10節則標誌住1989年。因此,第9節同第10節之間嘅時段——由1798年至1989年——就代表第40節已顯明嘅部分,並且展開其隱藏嘅歷史。講清楚啲:但以理書第11章幾乎每一節都反映教皇制由538年至1798年嘅統治。第40節涵蓋由1798年至美國嘅星期日法案。第6至9節預表教皇制時代,而第10節則預示1989年蘇聯嘅解體。因此,第11至15節橫跨由1989年至星期日法案,正如第16、31同41節所表徵嘅一樣。

第40節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由1798年至1989年,以「末時」開始,亦以「末時」結束。第二部分於1989年開始,正是第一部分結束之處。第1節與第2節指出一連串始於1989年的總統,與第40節的第二部分相對應。第11節標示出2014年烏克蘭戰爭的開端,而第12節則強調得勝的南方王為自己招致的後果。第13節已接近應驗;但在此我們要指出,第11節乃落在第40節的第二部分之內——即1989年之後,然而仍在星期日法(第41節)之前。

第13至15節指向主前200年之帕尼烏姆戰役;就在那一年,異教羅馬開始與該戰役相關聯而對人間事務施加影響。此事發生於第16節龐培進入耶路撒冷之前甚久,因而提供歷史證據,指明第41節乃指美國之星期日法。

但以理書第11章中每一條預言脈絡及其歷史應驗,不是落在第40節嘅歷史範圍之內(1798年至星期日法令),就係落在第41節至但以理書12:1之內。喺四十五節經文當中,第1、2、7–15同40節——合共十二節——當按住「線上加線」咁層層對照時,都適用於第40節嘅時間線。第40節喺1989年分為兩段。第1、2同10–15節,與其下半段相對應。第1同第2節勾畫出地獸歷史中總統嘅脈絡,而第10–15節則描繪北方王(教皇權勢)由1989年至星期日法令期間所策動嘅三場代理戰爭。呢三場代理戰爭,係由美國開始;美國喺第40節中被識別為「車輛、船隻同馬兵」。

我哋將會喺下一篇文章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