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清楚表明,但以理书第三章代表美国的周日法令。在以赛亚书第二十三章,与地上诸王行淫的推罗之淫妇,就是启示录中与地上诸王行淫的那淫妇。在启示录第十七章,那淫妇的额上写着“大巴比伦”。
那女人身穿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佩戴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杯中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的污秽;在她额上写着一个名字:奥秘,大巴比伦,地上淫妇与可憎之物之母。启示录 17:4-5
1950年之前,英语词典都将这两节经文中所说的女子正确地认定为罗马天主教会。在538年至1798年间天主教迫害造成的黑暗时代之后,全世界都知道,罗马教会就是那与地上诸王行淫的淫妇。《独立宣言》的目的在于拒绝天主教的统治,也拒绝那些与这淫妇结成不圣洁关系的地上君王的统治。《以赛亚书》第二十三章指出,这个淫妇将被人遗忘。你在任何现代搜索引擎中都找不到将《启示录》第十七章的淫妇定义为天主教会的说法,因为神的话从不落空,而神的话说她将被人遗忘。
到那日,推罗必被人遗忘七十年,照着一王的年日。七十年满了,推罗必像妓女一般歌唱。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起琴来,绕城而行,奏出甜美的乐声,多多歌唱,好使人记得你。七十年满了,耶和华必眷顾推罗,她必再去求她的雇价,并与地上各国行淫。她的货财和雇价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不再积蓄,也不收藏;因为她的货财必归那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使他们吃得饱足,并有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5-18。
神的话永不落空,自1798年以来,那淫妇被人遗忘,但在末后的日子她将被记起。当神第七日的安息日受到攻击时,她就被记起;而那正是十条诫命中那条本应常被记念的诫命。当她拿起竖琴,绕城而行,奏出甜美的旋律并作许多歌曲时,她被记起。七十年满了的时候,她唱起她的歌;那就是一位王的年日。按但以理书第二章所说,王就是国。
无论世人居住何处,田野的兽、空中的飞鸟,他都交在你手里,又使你统管他们;你就是那金头。但以理书 2:38。
“头”或“王”都是一个国度的象征。“一王之日”所代表的国度,就是美国。美国在1798年,当致命伤加在巴比伦大淫妇身上时,作为从地上来的兽开始了它的预言性统治。它作为圣经预言中的第六个国度一直延续,直到星期日法令。圣经预言中那个实际上统治了七十年的字面意义上的国度,是巴比伦。
耶和华说:看哪,我要召集北方的一切族类和我的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引他们来攻击这地和其上的居民,并攻击四围的一切列国;我要尽行毁灭他们,使他们令人惊骇、嗤笑,成为永远的荒凉。我也要使他们失去欢笑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娘的声音,磨石的响声和灯的亮光。这全地必成为荒凉和惊骇;这些列国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等到七十年满了,我必因他们的罪孽惩罚巴比伦王和那国,并惩罚迦勒底人的地,使其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 25:9-12
历史上的巴比伦统治了七十年,预表末后的那个将统治象征性七十年的国度。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三次攻打犹大。第一次是攻打约雅敬,于是耶利米所预言的七十年就开始了。它以伯沙撒之死而告终;那时上帝惩罚了“巴比伦王”,正如在这七十年起初祂惩罚犹大王约雅敬一样。预言中以“一王的年日”(一个王国)的“七十年”来表征的那个国度,是巴比伦;而在“推罗的娼妓被人遗忘”的那段时期里,按圣经预言统治那象征性七十年的国度,则是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从地上上来的兽。1798年,从圣经预言中的第五个国度过渡到第六个国度,这一转变也是约翰在启示录第十三章所阐明之真理的一部分。
我站在海边的沙滩上,看见一只兽从海中上来,有七个头和十个角;它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中上来;它有两只角,如同羊羔,并且说话像龙。启示录 13:1、11
启示录第十三章中约翰所站立的海边,代表1798年。
“当教皇制度被剥夺了权势、被迫停止迫害之时,约翰看见有一个新的势力兴起,来附和那龙的声音,并继续推进同样残忍而亵渎的事业。这股势力——将成为最后一个与教会和上帝律法交战的——是以一只有两角如同羊羔的兽来代表的。先前的那些兽是从海中上来的;但这一个却是从地里上来,表明它所象征的国家以和平方式兴起——美利坚合众国。”《时代的征兆》,1910年2月8日。
从海中上来的兽与从地中上来的兽,中间以海边的沙为界。圣经预言中的第五个国度在1798年(海边)代表过去的历史,而第六个国度则是未来的历史。米勒派没有看见这一真理。威廉·米勒得到了关于异教“龙”的权势及其与随后由天主教之“兽”所代表的国度之间关系的洞见。启示录第十三章展开了有关假先知的叙述,他是把世界引向哈米吉多顿的三大权势中的第三个。这个故事开始于1798年的海边。
美国以羔羊的象征开启其历史,却以说话如龙结束其历史。地上兽象征性的七十年统治的历史,在《启示录》第十三章中只用一节经文予以概括,因为那一节在同一句话里同时指出了地上兽的起始与终结。
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启示录 13:11。
当美国说话像龙时,它就通过周日法令。在它完成对星期日敬拜的强制执行之前,新教中背道的诸教会将联合起来,掌控背道政府的政治权力,并形成兽像。当默示指出(而且一再如此)尼布甲尼撒为金像举行的奉献礼象征周日法令时,这就标志着地兽象征性七十年的结束。但以理书第一至第三章,代表启示录第十四章的三天使的信息。第三位天使在周日法令时成为活生生的真理。
从预言的角度看,但以理书第一至第三章代表启示录第十三章中那只从地上来的兽的象征性的七十年。第一章所记述的饮食考验以及约雅敬的象征,指出在预言上,第一章的开端是在第一位天使得着能力之时——要么在1840年8月11日,要么在2001年9月11日——这都发生在第三位天使的历史之中。
巴比伦是统治了七十年的国家,而这七十年代表了美国的历史。巴比伦的七十年直到尼布甲尼撒为金像举行奉献仪式很久之后才结束,但从预言的角度说,以赛亚在第二十三章所采用的象征性七十年,却在但以理书第三章就结束。当尼布甲尼撒的乐队为奉献典礼演奏时,兽的印记被强制推行;那时,推罗和巴比伦的淫妇开始向地上的诸王唱她的歌,而背道的以色列则俯伏起舞。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座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的杜拉平原。 于是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召集总督、省长、统领、审判官、司库、谋士、法务官,以及各省的一切官长,前来参加他所立之像的奉献礼。 于是总督、省长、统领、审判官、司库、谋士、法务官,以及各省的一切官长,都聚集到尼布甲尼撒王所立之像的奉献礼;他们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这时传令官大声宣告:众民、各国、各种语言的人啊,奉命晓谕你们: 你们一听见号角、笛、琴、瑟、箫、洋琴,以及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要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凡不俯伏敬拜的,当时就必被扔在烈火的窑中。 因此,那时众民一听见号角、笛、琴、瑟、箫、洋琴,以及各样乐器的声音,众民、各国、各种语言的人,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但以理书 3:1-7。
在那“时候”,或者在那同一“时辰”(即美国的星期日法令之时),凡拒绝敬拜金像的人都要“被扔进熊熊燃烧的火窑中”。在旧约中,唯一包含被译作“时辰”一词的书,是《但以理书》。第三章中的“时辰”一词,代表兽的印记的到来。“时辰”在第四章中也代表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因为在那里它象征着向尼布甲尼撒发出的、关于神审判“时辰”将要来到的警告。
于是,名叫伯提沙撒的但以理惊愕了约一个小时,他的心思使他烦乱。王说:“伯提沙撒,不要因这梦或它的解释而烦扰。”伯提沙撒回答说:“我主啊,愿这梦临到恨恶你的人,它的解释应验在你的仇敌身上。”但以理书 4:19。
但以理向尼布甲尼撒发出了关于他即将临到的上帝审判之时的警告,但尼布甲尼撒后来拒绝了这警告。第四章中的“时辰”,当它在本章再次被使用时,就代表审判到来的“时辰”。在米勒派的历史中,第四章里的第一个“时辰”代表1798年第一位天使的到来。那信息在1844年10月22日查案审判开始时得以应验。第四章中的“时辰”,起初是即将到来的审判信息的象征,随后又被用作审判已经来到的象征。“时辰”一词的第一次使用代表1798年和第一位天使的到来,第二次使用则代表1844年10月22日和第三位天使的到来。
就在那时,那事就应验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他被从人中驱逐,吃草如牛;他的身体被天上的露水打湿,直到他的头发长得像鹰的羽毛,他的指甲像鸟的爪。 但以理书 4:33。
因此,第四章中的“时辰”既象征1798年,也象征1844年;这两年是针对以色列北国(起于公元前723年)和南国(起于公元前677年)之两项“七次”咒诅的终点。这两项咒诅,象征长达二千五百二十年的分散与奴役,乃是上帝对祂背道子民第一次与最后一次忿怒的施行。它们都始于上帝的审判,而各自的结束则代表着上帝即将开展查案审判的警告信息,或查案审判的来临。由这两项“七次”咒诅的结束所代表的两次审判,都在《但以理书》第四章中以“时辰”一词来表示。
在米勒派历史中,“小时”代表1798年末时该运动的开端,也就是第一位天使到来之时;而第四章中的第二个“小时”代表该运动的结束,即第三位天使在1844年10月22日到来之时。第一位天使的米勒派运动在第三位天使的运动中被重复,因此,第四章中“小时”的两次用法也标示1989年的末时,并且也标示即将到来的星期日法令。第一位天使的米勒派运动宣告了调查审判的开启,而第三位天使的运动则宣告了上帝执行审判的开启;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自星期日法令开始,并持续推进、不断加剧,直至基督的第二次降临。
我们将继续研读《但以理书》第三章,并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结束我们对“hour”一词的探讨。
看哪,我差遣你们出去,如同羊在狼群中;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但要提防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并在他们的会堂里鞭打你们;又要因我的缘故被带到总督和君王面前,作为对他们和外邦人的见证。人把你们交出来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说什么;到那时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面说话。兄弟要把兄弟送到死地,父亲把儿女送到死地;儿女也要起来敌挡父母,使他们被害。你们要因我的名被众人恨恶,但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在这城迫害你们的时候,就逃到那城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各城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学生不能高过老师,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学生和老师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够了。人若称家主为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露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见的,要在屋顶上宣扬。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更要怕那能把灵魂和身体都灭在地狱里的。马太福音 10: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