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清楚表明,但以理書第三章乃係代表美國嘅星期日法。在以賽亞書第二十三章,推羅嘅淫婦,與地上列王行淫,就係啟示錄中與地上列王行淫嘅嗰個淫婦。在啟示錄第十七章,嗰個淫婦額上寫着「大巴比倫」。

那女人穿着紫色同朱紅色的衣裳,又以金子、寶石同珍珠為妝飾,手裏拿着一個金杯,盛滿了可憎之物同她淫亂的污穢;在她額上寫着名號:「奧祕,大巴比倫,地上淫婦同一切可憎之物之母。」啟示錄 17:4, 5。

喺一九五〇年之前,英文詞典都正確指出,呢兩節經文所代表嘅婦人,就係羅馬天主教會。全世界喺天主教由五三八年至一七九八年所施行、發生於黑暗時代嘅迫害之後,都知道羅馬教會就係嗰個與地上眾王行淫嘅淫婦。《以賽亞書》第二十三章指出,嗰淫婦必被忘記。你喺任何現代搜尋引擎入面,都永遠唔會搵到《啟示錄》第十七章所講淫婦係天主教會呢個定義,因為神嘅話語永不落空,而神嘅話語表明,佢必被忘記。

到那日,推羅必被忘記七十年,正如一王之年日一樣;七十年滿了以後,推羅必如妓女歌唱。你這被忘記的妓女啊,拿起琴來,周遊城中;巧奏美樂,多唱歌曲,使人再記念你。七十年滿了以後,耶和華必眷顧推羅,她就仍得其雇價,並要與地上萬國、世上的列邦行淫。她的貨財和雇價必歸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也不收藏,因為她的貨財必歸與那些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使他們吃得飽足,穿着耐久的衣服。以賽亞書 23:15–18。

上帝嘅話語永不落空;自一七九八年以來,淫婦一直被人遺忘,但喺末後嘅日子,佢必被記念。當上帝第七日嘅安息日受到攻擊之時,佢就被記念;而安息日正係十誡之中嗰唯一一條一直要被記念嘅誡命。當佢攞起佢嘅琴,周遊城中,奏出悅耳嘅音韻同許多歌曲之時,佢就被記念。七十年滿咗之後,亦即一王之日嘅終結,佢便唱起佢嘅歌。照但以理書第二章所講,王就係國。

凡世人所居住之處,田野的走獸、天空的飛鳥,祂都交在你手中,使你掌管這一切。你就是這金頭。Daniel 2:38.

「頭」同「王」兩者都係一個國度嘅象徵。由「一王之日」所代表嘅國度,就係美國。美國喺1798年巴比倫淫婦受致命傷之時,作為地上之獸開始其先知性統治。佢作為聖經預言中第六個國度,會一直延續直到星期日法令。聖經預言中實際統治咗七十年嘅字面國度,乃係巴比倫。

看哪,我必差遣人去召北方各族,這是耶和華說的,也必召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領他們攻擊這地,和其中的居民,並四圍這一切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使他們令人驚駭,成為嗤笑,並永遠荒涼。再者,我必使歡喜快樂的聲音、新郎的聲音和新婦的聲音、推磨的響聲與燈的亮光,都從他們中間止息。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因巴比倫王和那國的罪孽,並迦勒底人之地,施行懲罰;這是耶和華說的;我也必使那地永遠荒涼。耶利米書 25:9–12。

字面上嘅巴比倫統治咗七十年,預表末後日子嗰個將要掌權七十個象徵性年期嘅國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曾三次攻擊猶大。第一次攻擊係針對約雅敬,而耶利米預言中嘅七十年就喺嗰時開始。呢段時期喺伯沙撒被殺時結束,當時上帝懲罰「巴比倫王」,正如佢喺七十年開始之初曾懲罰約雅敬王一樣。喺預言中,被表述為「一王之日子」(一國),即「七十年」嘅國度,乃係巴比倫;而喺《聖經》預言中,於推羅淫婦被忘記期間統治嗰七十個象徵性年期嘅國度,乃係《啟示錄》第十三章所講嘅地獸。1798年由《聖經》預言中第五個國度轉移到第六個國度,乃係約翰喺《啟示錄》第十三章所要闡明真理嘅一部分。

我又企喺海邊嘅沙上,看見一隻獸從海中上來,有七個頭、十隻角;十隻角上戴住十個冠冕,七個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我又看見另一隻獸從地中上來;牠有兩隻角,好像羊羔,說話卻像龍。啟示錄 13:1, 11

約翰喺《啟示錄》第十三章所站立嘅海邊,乃係代表一七九八年。

「當教皇權既被奪去其勢力,而被迫停止逼迫之時,約翰看見另一個新興的勢力上來,附和那龍的聲音,並繼續推行同樣殘酷而褻瀆的工作。這勢力乃是最後一個要向教會和上帝律法爭戰的權勢,以一隻有如羊羔兩角的獸作為表徵。先於它的諸獸都是從海中上來;惟有這一個是從地中上來,表明它所象徵之國家的興起乃是和平的——美國。」《時兆》,1910年2月8日。

從海中上來的獸,藉着海邊的沙,與從地上來的獸分隔開來。聖經預言中於 1798 年的第五個國度(即海邊),乃代表過去的歷史;而第六個國度則是將來的歷史。米勒派並沒有看見這個真理。威廉.米勒蒙賜洞見,明白異教主義之龍的權勢,及其與隨後那以天主教獸為表徵之國度的關係。啟示錄第十三章揭示了假先知的故事;假先知就是那引領世界走向哈米吉多頓之三個勢力中的第三個。這個故事開始於 1798 年的海邊。

美國喺其歷史嘅起始,帶着羔羊嘅象徵;但喺其歷史嘅終局,卻說話如同龍一般。象徵性七十年之地獸統治嘅歷史,喺《啟示錄》第十三章嘅一節經文之中被表明出來,因為嗰一節經文喺同一句話之內,同時指出咗地獸嘅起始同終結。

我又看見另一隻獸從地中上來;牠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一樣。啟示錄 13:11

當美國以龍之身份發聲時,它便會通過星期日法。在它完成強制人守星期日崇拜之前,背道的新教諸教會將會聯合起來,並在它們形成獸像之時,取得對那背道政府嘅政治控制。當默示指出(而且係一再指出),尼布甲尼撒為金像所行嘅奉獻禮,乃係代表星期日法之時,佢就係標示出地獸七十個象徵年期嘅終結。〈但以理書〉第一至第三章,代表〈啟示錄〉第十四章中三位天使嘅信息。第三位天使嘅信息,喺星期日法之時,便成為一項活生生嘅真理。

按預言而言,但以理書第一至第三章,乃代表啟示錄第十三章中地獸所象徵之七十年。第一章所呈現之飲食試驗,以及約雅敬所表徵之象徵意義,指出第一章在預言上乃開始於第一位天使得著權能之時,或在第三位天使歷史中的1840年8月11日,或在2001年9月11日。

巴比倫乃係統治咗七十年嘅國家,而呢七十年,乃代表美國嘅歷史。巴比倫嘅七十年,直到尼布甲尼撒為金像舉行奉獻禮之後好一段時間先至結束;但按預言而言,以賽亞喺第二十三章所採用嗰七十個象徵性年數,卻係喺但以理書第三章終結。當尼布甲尼撒嘅樂隊為奉獻典禮奏樂之時,獸嘅印記就被強制推行;而喺嗰時,推羅同巴比倫嘅淫婦開始向地上嘅眾王唱佢嘅歌,而背道嘅以色列則屈膝起舞。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闊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審判官、庫官、謀士、法官,和各省一切官員都召了來,為要赴尼布甲尼撒王所立之像的開光禮。於是總督、欽差、巡撫、審判官、庫官、謀士、法官,和各省一切官員,都聚集來,赴尼布甲尼撒王所立之像的開光禮;他們都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時有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琴、瑟、琵琶、風笛,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窰中。因此,當那時候,各方、各國、各族的人,一聽見角、笛、琴、瑟、琵琶,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但以理書 3:1–7。

喺嗰個「時候」,或者喺同一個「時辰」,即係美國嘅星期日法令,凡拒絕敬拜金像嘅人,都必「被扔在烈火的窰中」。舊約之中,唯一包含譯作「時辰」呢個詞嘅書卷,就係但以理書。第三章所講嘅「時辰」,代表獸印嘅來到。第四章嘅「時辰」亦代表第一位天使嘅信息,因為喺嗰度,佢象徵上帝審判將臨之「時辰」對尼布甲尼撒所發出嘅警告。

於是但以理,即名伯提沙撒,驚愕良久,心意煩亂。王發言說:「伯提沙撒啊,不要因這夢和夢的講解而煩擾。」伯提沙撒回答說:「我主啊,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這夢的講解歸與你的仇敵。」但以理書 4:19

但以理向尼布甲尼撒提出警告,指出他將要面對上帝審判嘅時辰;而尼布甲尼撒後來拒絕咗呢個警告。第四章中嘅「時辰」,當呢個詞喺該章再次被使用時,就代表審判已經臨到嘅「時辰」。喺米勒派嘅歷史當中,第四章第一次出現嘅「時辰」,係代表第一位天使喺1798年嘅來到。呢個信息喺1844年10月22日查案審判開始時得到應驗。第四章中嘅「時辰」,首先係將要來臨之審判信息嘅象徵,然後又被用作審判已經來到嘅象徵。「時辰」一詞第一次嘅用法代表1798年同第一位天使嘅來到,而第二次嘅用法則代表1844年10月22日同第三位天使嘅來到。

就在那時候,這事應驗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他被逐離人群,吃草如牛一樣,身體被天露沾濕,直到他的頭髮長得像鷹毛,他的指甲像鳥爪一樣。Daniel 4:33.

所以,第四章中嘅「時辰」,乃係一個象徵,同時指向1798年同1844年;呢兩個年份,正係臨到以色列北國(始於主前723年)同南國(始於主前677年)嗰兩個「七次」咒詛嘅終點。呢兩個咒詛,代表二千五百二十年嘅分散同奴役,亦代表上帝向祂背道之民所施行之第一次同最後一次義憤嘅執行。佢哋都係由上帝嘅審判開始,而各自嘅終結,則代表上帝將臨之查案審判嘅警告信息,或者查案審判嘅來臨。呢兩個由「七次」之兩個審判嘅終結所代表嘅審判,都喺但以理書第四章之中,由「時辰」一詞所代表。

喺米勒派嘅歷史當中,「時辰」代表呢場運動喺末時於1798年開始嘅起點,當時第一位天使來到;而第四章入面第二個「時辰」,則代表呢場運動嘅終點,當時第三位天使於1844年10月22日來到。第一位天使嘅米勒派運動,喺第三位天使嘅運動當中重演;因此,第四章入面兩次使用「時辰」,亦標示1989年嘅末時,並且亦標示即將來臨嘅星期日法。第一位天使嘅米勒派運動宣告查案審判嘅展開,而第三位天使嘅運動則宣告上帝執行審判嘅展開;呢審判乃係漸進性嘅,始於星期日法,並持續推進、愈加加劇,直到基督第二次降臨。

我哋會繼續研讀《但以理書》第三章,並喺下一篇文章完成對「時辰」一詞嘅探討。

看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他們的會堂裏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帶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但人把你們交出去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或說甚麼;因為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弟兄要把弟兄送去受死,父親要把兒子送去受死;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他們至死。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但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夠了。人既稱家主為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頂上傳揚。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倒要怕他。馬太福音 10: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