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雅敬係猶大末後三個王之中嘅第一個;當佢畀巴比倫人征服嘅時候,南國七十年奴役嘅時期就開始咗。呢七十年標示出巴比倫——聖經預言中第一個國度——掌權統治嘅時段。喺《以賽亞書》第二十三章,推羅嘅淫婦要被遺忘七十個象徵性嘅年日;呢段時期喺預言上被指明為一王嘅日子。喺聖經預言入面,王就係國;而喺聖經預言中,唯一一個其日子總共達到七十年嘅國度,就係巴比倫。
喺嗰段歷史期間,推羅的淫婦,即係代表教皇制度者,將會被忘記。到咗七十個象徵性年日嘅末了,佢將會被記念起來,並出去與地上萬國行淫。屬靈嘅淫亂,就係教會同國家聯合而成嘅非法關係。喺象徵性七十年嘅末了,教皇制度將會同聯合國建立關係;聯合國就係由推羅的淫婦喺象徵性七十年末了所行淫嘅地上眾王所代表。喺呢象徵性七十年期間執掌王權嘅國度,就係美國,即係有兩角嘅地獸。
但以理書第一章至第五章,概述巴比倫七十年的歷史,因此,這幾章乃代表地獸兩角嘅歷史。第四章同第五章指出巴比倫第一位王同最後一位王,而呢兩章合埋一齊,就標明咗地獸及其兩角嘅歷史。對兩角以及地獸本身嘅審判,乃藉着對第一位王同最後一位王嘅審判嚟表明。尼布甲尼撒所受嘅審判,係被放逐「七期」,期間佢如同野獸一般生活,以草同露水為食,共二千五百二十日。伯沙撒所受嘅審判,係寫喺牆上,並且等同於二千五百二十呢個數目,由此表明,對地獸及其兩角嘅審判,乃由利未記二十六章嘅「七期」所代表。呢一點乃建基於兩位王嘅見證,而兩個見證人代表起初同末後。
「七期」乃係復臨信仰嘅絆腳石,所以唔能夠被承認,雖然佢明明就喺度——對於嗰啲願意看見嘅人而言。佢係審判統治咗七十年之國(巴比倫)嘅象徵,亦都係審判統治七十個象徵性年期之王國嘅象徵。當威廉・米勒提出佢對《利未記》二十六章「七期」嘅理解之時,佢採用咗《但以理書》第四章尼布甲尼撒以獸身生活二千五百二十日,作為其中一位先知性見證,以支持《利未記》二十六章嘅「七期」。「七期」既係《撒迦利亞書》第四章中嘅根基石,亦都係頂石。耶穌、懷姊妹、以賽亞同彼得都指明佢就係嗰塊成為房角首石嘅石頭。佢乃係聖經預言中加冕嘅教義,然而對於嗰啲自稱係第三位天使使者嘅人而言,佢基本上係看不見嘅。
當我哋開始思想但以理書頭六章嘅時候,重要嘅係要認識到,從一開始,「七期」就已經被指明。當約雅敬被巴比倫所傾覆嘅時候,七十年嘅被擄就開始咗。歷代志解釋咗點解佢哋要被擄七十年。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行耶和華他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又不在先知耶利米面前自卑;耶利米是奉耶和華的口說話的。他也背叛尼布甲尼撒王;這王曾使他指着 神起誓。但他硬着頸項,剛硬其心,不肯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玷污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因愛惜自己的百姓和自己的居所,便早早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戲弄 神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凌辱祂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甚至無可救治。 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所的殿中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他手裏。 神殿裏一切器皿,無論大小,又耶和華殿裏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他都帶到巴比倫去了。他們焚燒 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其中一切宮殿,毀壞其中一切美好的器皿。 凡脫離刀劍的人,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的時候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又降諭書說: 「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 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祂子民的,願耶和華他的 神與他同在,讓他上去吧!」歷代志下 36:11–23
七十年被擄為奴,乃是要應驗耶利米的話:「直到這地享受了她的安息;因她荒涼的時候便守安息。」除咗我哋所引用《歷代志》嗰節經文之外,喺神嘅話語之中,只有另一處提到這地「享受」她的安息。嗰段經文就係《利未記》第二十五章同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五章頒示點樣使這地享受她安息之法;第二十六章則列明,若唔遵行那些約中的吩咐,便有「七倍」的咒詛。
約雅敬嘅命運,標誌住被擄嘅開始;而呢被擄正係但以理喺第九章所稱摩西「咒詛」同「誓言」嘅一個要素。但以理明白「七倍」嘅咒詛,因為佢喺第九章作見證話,正係藉住佢研讀耶利米七十年嘅預言,佢先明白到神嘅子民要喺巴比倫受奴役嘅年數。
喺佢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卷中明白耶和華嘅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到耶路撒冷荒涼嘅年數,就係七十年。Daniel 9:2.
但以理係「從書卷上」明白那七十年,並非單單從耶利米書明白。他所明白嘅另一卷書,乃係摩西嘅著作;因為佢喺禱告中指出,那七十年為奴之「咒詛」就係摩西所立之「誓言」。但以理書第九章中譯作「誓言」嘅嗰個詞,正係利未記二十六章中譯作「七次」嘅同一個詞。猶大喺巴比倫被擄七十年,乃係「七次」咒詛之應驗,無論任何現代神學家會如何爭辯,亦不能改變呢一點。此事明明如白晝,只要你肯去看。
耶和華在西乃山曉諭摩西說:「你要曉諭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你要耕種田地,六年你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只是第七年,地要守完全安息的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你收割時自生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所結的葡萄,也不可摘取;這年,地要守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們作食物;給你、你的僕人、你的婢女、你的雇工,並寄居在你那裏的外人,和你的牲畜,以及你地上的走獸;這一切的出產,都可以作食物。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利未記 25:1–9。
必須注意,在叫土地安息嘅指示之中,六年耕種、一年讓地休耕嘅七個循環,乃係一直延續到第四十九年;到嗰時便有禧年,以表明七個七年循環已經完成。關鍵要看見嘅一點係:禧年號角嘅吹響,乃係要喺贖罪日進行;因此,呢一點表明,當預表所指向嘅贖罪日於1844年10月22日開始之時,代表「七次」循環嘅禧年號角,亦應當喺嗰時吹響。始於公元前677年瑪拿西被擄到巴比倫之時嘅「七次」,乃係代表二千五百二十年,並於預表所指向嘅贖罪日告終。除咗嗰啲唔願意看見嘅人之外,呢種關聯係唔可能被忽略嘅。「七次」嘅循環,乃係同二千三百年相連。
同樣重要嘅係,要看見喺《利未記》二十五章頭九節所載之約嘅指示之中,包含住上帝聖言裏面「一日頂一年」原則最深刻嘅例證。神學家為咗使羊群繼續被巴比倫之酒灌醉而拋出嘅嗰盤荒誕寓言,就係聲稱第二十六章中「七次」嘅審判,乃係對被譯作「七次」之希伯來字詞意思嘅錯誤理解。呢個論點並唔真確。該希伯來字詞嘅意思,本身完全包含咗按數目方式應用佢嘅根據;但佢哋嗰套有缺陷嘅論證,所倚靠嘅乃係一個建立喺佢哋自稱精通希伯來文文法之上、卻誤導人嘅前提,說到底,只不過係一種轉移視線嘅論調。
喺第二十六章中以「七次」所表徵嘅審判,乃係由該段經文嘅上下文所顯明,並非靠某啲現代神學家曲解希伯來文而得出。威廉.米勒得出佢嘅結論,並冇任何關於希伯來文嘅依據,而默示亦印證咗佢嘅理解係正確嘅。天使引導佢嘅理解,乃係根據嗰一章中「七次」審判所在嘅上下文,而唔係根據希伯來文。
第二十五章嘅上下文,係辨明立約嘅指示所在;而第二十六章隨即就應許,凡遵守呢啲立約指示嘅,必蒙福;其後又指出,凡唔順從呢啲指示嘅,就要承受但以理所稱為「摩西的咒詛」。
呢段經文嘅上下文係聖經預言中「一日當一年」原則呢個主題。利未記二十五章開首嗰幾節清楚指出,喺聖經預言入面,一日代表一年。喺《出埃及記》入面,摩西清楚表明:第七日嘅安息,係畀人同牲畜嘅安息;而第七年嘅安息,則係畀土地嘅安息。
六年之內,你要耕種你嘅土地,收取其中嘅出產;但到第七年,你要使地休耕安歇,任其閒置,好叫你民中嘅窮人可以有得食;佢哋所剩下嘅,田野嘅走獸可以食。你嘅葡萄園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六日之內,你要作你嘅工;但到第七日,你要安息,使你嘅牛同驢可以休息,並使你婢女所生之子,同寄居嘅,也可以舒暢。出埃及記 23:10–12。
喺呢三節經文之中,可以看出:人同牲畜有一日安息,乃等同於土地有一年安息。喺《利未記》第二十五章頭五節,我哋見到同《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八至十一節安息日誡命完全相同嘅文法結構。
耶和華在西奈山曉諭摩西說:「你要曉諭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你要耕種田地,六年你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只是第七年,地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年,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你的田地不可耕種,葡萄園也不可修理。收割時自生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所結的葡萄,也不可摘取;這年,地要守安息。」利未記 25:1–5。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男僕、婢女、牲畜,以及寄居在你城門內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 20:8–11。
兩條安息日誡命合起來,指出了《利未記》二十五章及二十六章的背景脈絡。當它們一條一條地並列在一起時,就見證說:「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又說:「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六年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並且「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
喺安息日嘅誡命之中,無論係畀人守嘅安息日,抑或畀土地守嘅安息日,凡譯作「第七」嘅兩個字,都係同一個希伯來字;而呢個字喺《利未記》第二十六章亦被譯作「七次」。 《利未記》第二十五章同第二十六章嘅上下文,係置於聖經預言中「一日代表一年」呢條預言法則之內。 同樣重要嘅,仲有首次提及嘅預言法則。
喺呢兩章之中首先提到嘅,係一日頂一年嘅原則。威廉.米勒蒙加百列同其他天使引導,辨明《利未記》所講嘅「七期」乃係二千五百二十年嘅象徵;而呢一點同呢兩章嘅上下文完全一致,因為其上下文正係第二十五章開首五節所陳明嘅一日頂一年原則。
當《歷代志》的作者指出巴比倫之所以獲准將南國猶大擄去,是為了使那地得享其安息年之安息時,他所說明的正是這原因。在上帝的話語之中,惟一另一處提到那地得享安息的經文,乃見於《利未記》第二十五章及第二十六章。巴比倫作為聖經預言中的第一個國度掌權的七十年,不但預表了地獸作為聖經預言中的第六個國度掌權的象徵年數,而且這七十年乃是直接指向摩西咒詛中的「七倍」。
當我哋開始研讀《但以理書》頭六章所表徵嘅預言之時,必須知道,「七倍」嘅咒詛,以及「七倍」嘅祝福,乃係每一章當中嘅一個要素。
同樣重要嘅係要記住,七個七年嘅循環,乃係以喺第七個月第十日,即贖罪日,吹響禧年號角為記號。呢一個事實將「七次」同《但以理書》第八章第十四節嘅二千三百日聯繫埋一齊。同樣重要嘅係要記住,預言中嘅一年係三百六十日;若將三百六十日一再相加,計滿「七次」,就等於二千五百二十日。
當但以理從書卷中明白耶利米所指出的年數之時,他便開始了一篇禱告;這篇禱告涵蓋了悔改之回應中每一項被指明為必要的要素,為要在上帝的子民若有一天醒悟自己原來是被擄於仇敵之地時,作出當有的回應。在但以理那篇利未記二十六章的禱告結束之際,加百列顯現,為要使但以理明白他所「聽見」的異象,就是那二千三百日的異象。加百列首先告訴但以理,為但以理的本國之民,已經「定了」七十個七。
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臨到你嘅民同你嘅聖城,要止住過犯,除淨罪惡,為罪孽成就和解,引進永遠的義,封住異象同預言,並膏至聖者。Daniel 9:24.
經文中譯作「定了」一詞,其意思乃是「截斷」;因此,其意即七十個七乃是從二千三百日之中截斷出來。自主前457年第三道諭令開始,但以理的民族將有七十個預言性的七,作為寬容試驗之期。七十個預言性的七,等於四百九十年。自第三道諭令之後四百九十年,古代以色列將於主後34年用石頭打死司提反,並且要與上帝完全離絕。
喺嗰三道詔令之前、並且標示住四百九十年恩 probationary time 起點嘅被擄,歷時七十年。呢七十年,係要使嗰地得享安息年嘅安息;呢啲安息,古代以色列從未履行。嗰地嘅七十年安息,乃係因住四百九十年(即七十個七年)悖逆摩西之約誓而臨到。
背叛《利未記》第二十五章之約四百九十年,結果使那地被擄七十年,好叫土地得享安息。這七十年被擄又引出了三道諭旨,標誌住另一段為古代以色列而設、作為試驗時期嘅四百九十年。由此可見,有兩段各為四百九十年嘅試驗時期。呢三道諭旨乃係三天使信息嘅預表;其中第一位天使於1798年來到,正值對北國施行「七次」義憤之第一段嘅終結。第三位天使則喺第三道諭旨之後二千三百年,即1844年10月22日來到;嗰時「義憤嘅末後終局」亦都來到了。
喺第一次惱怒結束同最後一次惱怒結束之間嗰四十六年之中,耶穌奠立咗米勒派聖殿嘅根基,而嗰塊根基石就係「七次」。喺起初,對復臨信仰而言,嗰塊石要麼成為根基石(否則就成為絆腳石);喺末後,亦要麼成為頂石同封頂石(否則就成為墓碑)。嗰三道法令,喺1798年至1844年嘅歷史當中,代表三位天使信息嘅來到;同樣亦代表《但以理書》嘅頭三章。
我哋將會喺下一篇文章開始探討頭六章。
「當但以理書同啟示錄得到更好嘅明白之時,信徒將會有一種完全唔同嘅宗教經歷……有一件事必定會從對啟示錄嘅研讀中被明白——就係上帝同祂子民之間嘅聯繫,乃係親密而明確嘅。」《我所憑信而活》(The Faith I Live By),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