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先知所講論嘅,更多係關乎末後嘅日子,過於佢哋自己所生活嘅日子。

「古時每一位先知發言,與其說係為咗佢哋自己嘅時代,不如說更係為咗我哋嘅時代;因此,佢哋嘅預言對我哋乃係有效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哥林多前書 10:11。『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些靠着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這些事,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彼得前書 1:12」

「聖經已為這末後的一代積聚並收藏其寶藏。舊約歷史中一切偉大的事件和莊嚴的作為,過去曾經、如今亦正在這末後的日子在教會中重演。」《Selected Messages》,卷3,338、339。

但以理所代表嘅,係神嘅子民;佢哋喺末後嘅日子,藉着先知嘅話,發現自己已經被分散。當佢哋醒悟到呢一個事實之時,就必須履行《利未記》第二十六章嘅祈禱;亦都要作出祈禱,去明白嗰個喺恩門關閉之前啱啱被揭開嘅最後先知性奧祕,正如但以理喺第二章所代表嘅祈禱一樣。若然並且當佢哋進入但以理嘅經歷之中,天使加百列就會觸摸佢哋、曉諭佢哋,並且向佢哋說話,目的係要賜畀佢哋「智慧聰明」。有智慧嘅人,就係嗰啲當一個先知性奧祕被揭開之時,能夠「明白」「知識增長」嘅人。

佢指教我,同我講話:「但以理啊,我而家出嚟,係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你一開始懇求嘅時候,命令就已經發出;我而家嚟要話畀你知,因為你係大蒙眷愛嘅;所以你要明白呢事,思想呢異象。」但以理書 9:22, 23.

但以理被吩咐要思想嘅異象,乃係嗰個關乎顯現之「mareh」異象。加百列喺第八章奉命使但以理明白「mareh」異象之時,尚未完成所受託付嘅工作;到咗第九章,佢返嚟完成呢個講解。喺第九章,但以理已經唔再活喺巴比倫王國時期,而係身處瑪代—波斯帝國嘅歷史之中。

當加百列吩咐但以理要「明白這事」,並要「思想這異象」之時,佢正指出一個心思上分辨嘅過程,係佢要但以理去運用嘅。譯作「明白」同「思想」嘅詞,喺希伯來文係同一個字。呢個字係「biyn」,意思係喺心思上作出分辨。譯作「事」嘅希伯來文詞,係「dabar」,意思係「道」。因此,加百列乃係要告知但以理,以及佢喺末後日子所代表嘅人,要按正意分解真理之道。

務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悅納,作一個無愧的工人,正確地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 2:15

「matter」呢個字亦見但以理喺第十章第一節所用,喺嗰處被譯作三次「thing」。

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示給但以理;他又名伯提沙撒。這事是真實的,只是所定的時期甚長;他明白這事,也明白這異象。〈但以理書 10:1〉

喺呢節經文入面,「異象」係指關乎顯現之樣貌嘅「mareh」異象,而但以理對於嗰件事(事項)以及嗰個異象(「mareh」)都明白。喺第九章第二十三節,加百列指示但以理,要正確分辨嗰事項同嗰異象;而喺第十章第一節,佢對於嗰事項(事件)同嗰異象(「mareh」)亦都明白。加百列喺第九章係要話畀但以理知道,要認明事項同異象之間嘅分別(正確分開)。異象乃係「mareh」異象,而「事項」或者「事件」就係「chazon」異象。

喺第八章入面,兩個異象都被指明出嚟,並且留意到當中有一個分別;因為但以理想明白「chazon」異象,但加百列所奉嘅吩咐,乃係要使但以理明白「mareh」異象。當加百列開始佢使但以理明白呢件「事」同埋呢個「異象」嘅工作之時,佢就話畀但以理知,要留心,因為佢哋係兩個唔同嘅異象。

他便指教我,與我說話,說:「但以理啊,我如今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你初懇求的時候,就已經發出命令;我來是要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所以你要明白這事,思想這異象。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遠的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故此,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將來那王的民必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必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以理書 9:22–27。

加百列希望但以理明白,佢為但以理所提供嘅講解,會涵蓋「chazon」異象同「mareh」異象兩者之中嘅要素。呢個講解將會論及兩個異象,而但以理有責任正確分辨:一個係論到聖所同天軍被踐踏嘅異象;另一個係引至基督於1844年10月22日顯現喺至聖所嘅異象。

加百列指出,自亞達薛西王於公元前457年所頒佈的諭令起,從那「二千三百個晚上與早晨」之異象的年期中,有四百九十年是被「截定」出來,特別歸於猶太人的。在剛才所引述的經文中,「定」這個詞共出現了三次;然而,在該等經文裏,有兩個不同的希伯來詞都被譯作「定」。第一次出現「定」是在第二十四節,那個希伯來詞是「chathak」,意思是「截下」或「剪除」。

呢段指出:以色列曾被賜予一段試驗時期,始於亞達薛西第三道諭令,終於主後34年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之時。呢四百九十年乃係「截出嚟」嘅,表示喺二千三百年呢段較長嘅預言時期之內,有一段較短嘅預言時期。數字「四百九十」象徵試驗時期,正如耶穌所見證嘅一樣。

彼得就前來對祂說:「主啊,若是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多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對他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 18:22

饒恕係有終點嘅,而嗰個終點係以「四百九十」呢個數目所表徵。「四百九十」年,代表猶太人自蒙拯救起,直到佢哋喺用石頭打死司提反之時,將佢哋試驗時期嘅杯斟滿為止,所經歷嘅一段試驗期。「四百九十」年亦都同《利未記》二十六章所講嘅「七次」咒詛有關。聖經之中,只有兩處提到嗰地享受佢嘅安息年。第一處見於《利未記》二十六章。

倘若你們在這一切事上仍不聽從我,反倒與我作對;我也必在烈怒中與你們作對;我,正是我,必因你們的罪懲治你們七倍。你們必吃自己兒子的肉,也必吃自己女兒的肉。我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倒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拋在你們偶像的屍首上;我的心必厭惡你們。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荒涼,使你們的聖所荒廢;你們馨香的氣味,我也不再聞。我要使這地荒涼;住在其上的仇敵看見,也必因此驚駭。我要把你們分散在列邦之中,又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必成荒場,你們的城邑必變荒涼。那時,地在荒廢之中,你們又在仇敵之地,地就要享受安息;那時地必歇息,享受安息。地多時荒廢,便多時歇息;因為地在你們居住其上的安息年中,沒有得着安息。利未記 26:27–35。

「七倍」嘅懲罰喺第二十六章入面被提到四次,表明當上帝嘅子民被分散之時,嗰地就會「享受佢嘅安息年」。但以理同三位忠貞之士被分散到仇敵之地,係應驗摩西嘅咒詛;而嗰七十年嘅分散,乃係二千五百二十年分散嘅一個象徵性實物教訓。呢個係一個先知性嘅實物教訓,正如以利亞喺耶洗別逼迫期間所經歷嘅三年半乾旱一樣。嗰三年半代表三個半先知年,即係相等於由公元538年至1798年教皇權統治嘅一千二百六十年。七十年乃係「七倍」嘅象徵,正如三年半乃係一千二百六十年曠野時期嘅象徵一樣。耶利米所指出但以理被擄嘅七十年,乃係代表「四百九十」年。

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因為憐憫自己的子民和自己的居所,就屢次差遣使者,清早起來差遣他們到他們那裏去;只是他們譏誚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戲弄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甚至無可救治。所以,他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所的殿中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並不憐恤少男處女、老人或年紀老邁屈身的人;耶和華將他們全都交在他手裏。神殿中的器皿,無論大小,耶和華殿裏的財寶,王和眾首領的財寶,他都帶到巴比倫去了。他們焚燒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其中所有的宮殿,又毀壞其中一切寶貴的器皿。凡脫離刀劍的人,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他們在那裏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統治,為要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直到這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的時候,就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波斯王古列元年,為要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耶和華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向全國頒下詔令,也寫成文告,說:「波斯王古列如此說:天上的神耶和華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吩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屬他子民的,誰願上去呢?願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讓他上去吧。」歷代志下 36:15–23。

聖經之中,惟有兩處提到那地享受其安息年,都是與神子民被分散,以及七十年被擄有關;而那七十年所代表的,正是一段足以讓那地享受其安息年的時期。這正等於猶太人沒有讓那地享受安息之安息年的數目。那地安息七十年,乃表明他們背逆那條吩咐土地當得安息之誡命所累積完成的總年數。簡單的計算便可指出,在「四百九十」年的背逆之中,那地未曾安息的年數,合共為七十年。

四百九十年係從二千三百年之中截定出嚟,作為猶太人嘅恩典時期;而呢「四百九十」年,同《利未記》二十六章「七次」嘅分散,有直接關聯。

關於踐踏之事嘅「chazon」異象,同埋喺二千三百年結束時所顯現嘅「mareh」異象,彼此有別;然而,兩者之間卻有直接嘅關連。正如但以理一樣,上帝嘅子民應當正確分辨呢兩個異象,同時亦要認識到佢哋彼此之間嘅聯繫。那導致三道准許猶太人回歸並重建耶路撒冷之詔令嘅七十年被擄,乃係象徵猶太人違背容讓土地安息之約嘅「四百九十」年悖逆。

當第三道諭令指明咗佢哋可以歸回並重建嘅機會之時,佢哋就被賜予「四百九十」年嘅寬容時期;因為佢哋要喺同樣一段時期之中受試驗,而正正喺呢段時期之內,佢哋嘅悖逆曾導致耶路撒冷被毀,同埋佢哋被分散。到第二個「四百九十年」結束之時,佢哋嘅悖逆將再次帶來耶路撒冷嘅毀滅,以及佢哋被分散喺外邦人中間。

七十年被擄分散之前,先有「四百九十」年嘅悖逆;而喺嗰七十年被擄之後,又再有另一個「四百九十年」更進一步嘅悖逆。

第一個「四百九十」年時期——即導致那地安息七十年嘅時期——隨住耶路撒冷被毀而告終。當從二千三百年之中截出嚟嘅「四百九十」年完結之時,耶路撒冷再一次被毀,因為耶穌總係以一件事嘅起頭嚟說明其結局。

真實以色列喺真實巴比倫之中七十年嘅被擄,乃係「七倍」分散嘅一個表號;懷姐妹指出,真實以色列喺真實巴比倫之中七十年嘅被擄,乃係屬靈以色列喺屬靈巴比倫之中一千二百六十年被擄嘅預表。

「上帝喺地上嘅教會,喺呢段長時期、毫不留情嘅迫害之中,確實係處於被擄嘅境況,正如以色列子民喺被擄時期被擄到巴比倫一樣。」《先知與君王》,714。

由公元538年至1798年之一千二百六十年,乃係「七次」嘅預表。七十年期滿之後,猶太人返歸,要恢復並重建耶路撒冷。佢哋喺三道諭令期間歸回,標誌住「mareh」異象中二千三百年嘅開始(主前457年);而呢段時期引至基督於1844年10月22日顯現於至聖所。呢三道諭令標誌住預言時期嘅開始,而預言時期嘅開始必須三道諭令俱全,雖然佢哋早於古列第一道諭令時已經開始歸回同重建。

「喺以斯拉記第七章入面,可以搵到嗰道詔令,見第12至26節。以其最完備嘅形式而言,乃係由波斯王亞達薛西於公元前457年所頒布。但喺以斯拉記6:14,論到耶路撒冷耶和華嘅殿,話係『照住波斯王古列、大流士同亞達薛西嘅命令〔邊註作「詔令」〕』建造嘅。呢三位君王,藉着發起、重申同完成呢道詔令,使其達到預言所要求嘅完備程度,用以標明二千三百年嘅起點。以公元前457年——即詔令完成之時——作為呢道命令嘅日期,就可見關於七十個七之預言中嘅每一項細則,都已經應驗。」《善惡之爭》,326頁。

由1798年直到1844年,《啟示錄》中嘅三位天使進入咗預言歷史;正如三道諭令標誌住二千三百年預言嘅開始,呢三位天使亦標誌住呢個預言嘅終結。呢段預言時期隨住第三位天使嘅來到而結束,正如佢係隨住第三道諭令嘅來到而開始一樣;因為耶穌總係將一件事嘅終結,同佢嘅開始聯繫起來。

猶太人喺第一道諭令之下開始歸回,而喺第二道諭令嘅歷史中完成咗聖殿。第三位天使於1844年10月22日到達,而喺嗰日之前,米勒派已經完成咗佢哋所離開屬靈巴比倫、為要重建嘅屬靈聖殿。嗰座殿必須完成,因為喺1844年10月22日,立約嘅使者要忽然進入祂的殿。嗰座殿就係米勒派嘅子民;佢哋喺1844年10月22日進入盟約之中,而彼得指出,佢哋就係一座殿。

你哋亦都好似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嘅殿,成為聖潔嘅祭司職分,藉着耶穌基督獻上屬靈嘅祭物,為神所悅納。彼得前書 2:5。

米勒派嘅殿係由1798年至1844年建成,合共四十六年;按預言所指,呢就係三日,因為基督指出,興起一座殿需時三日。

猶太人嘅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祂喺殿裏見有賣牛、羊、鴿子的人,又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祂就用細繩做成鞭子,把眾人連羊帶牛都從殿裏趕出去;又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作為買賣的地方。」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所記:「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猶太人就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建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約翰福音 2:13–21。

懷愛倫指出,正如《瑪拉基書》所表明,當立約的使者忽然來到祂的殿中的時候,這預言就在基督潔淨聖殿時應驗了,正如剛才在《約翰福音》的經文中所指出的一樣。

「耶穌將世界上作買賣的人從聖殿中潔淨出去,乃是宣告祂的使命,就是要潔淨人心,除去罪的污穢——除去那敗壞靈魂的屬世慾念、自私的情慾,以及邪惡的習慣。『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使他們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瑪拉基書 3:1–3。」《歷代願望》,161。

《約翰福音》第二章所提及之聖殿,建造了四十六年;而耶穌說,祂要在三日之內把那被毀壞的聖殿建立起來。由1798年至1844年,正是四十六年;這表明《啟示錄》第十四章三位天使(即三日)的來到,而這三位天使,乃是由那開啟二千三百年預言之三道諭令所預表的。這四十六年,乃是基督興起米勒派聖殿的時期;因在此之前,屬靈的聖所和屬靈的以色列,已被屬靈的巴比倫踐踏。

當基督喺祂傳道工作開始之初、逾越節期間潔淨聖殿之時,祂正係應驗咗瑪拉基書所記載、立約之使者忽然來到祂殿中嘅預言。到咗1844年10月22日,基督忽然來到祂嘅殿;而祂用了四十六年,先至建立起祂嗰被毀壞咗嘅殿。

「基督以我哋大祭司嘅身分進入至聖所,為要潔淨聖所,正如但以理書 8:14 所顯示嘅;人子來到亙古常在者面前,正如但以理書 7:13 所陳述嘅;以及主來到祂嘅殿中,正如瑪拉基所預言嘅,呢啲都係對同一件事件嘅描述;而呢件事亦由新郎來赴婚筵所象徵,正如基督喺馬太福音 25 章十個童女嘅比喻中所描述嘅一樣。」《善惡之爭》,426。

第一次惱怒於1798年結束,而最後一次惱怒之終結乃在1844年。那四十六年時期之開始,就是基督興起米勒派聖殿之時,乃說明了其終局;因為無論開始或結束,皆以神向祂子民所發之惱怒告終為記號;蓋耶穌常常將一件事的終局,與其開端相聯繫。

我哋將會喺下一篇文章繼續研習加百列對但以理嘅指示。

《啟示錄》必須向眾民開啟。許多人受教,以為它是一本封住的書;然而,它只是向那些拒絕真理與亮光的人封住而已。其中所包含的真理,必須傳揚出去,好叫人有機會為那些快將發生的事件作好準備。第三位天使的信息,必須被呈現為拯救這將亡世界的惟一盼望。

「末後日子嘅危險已經臨到我哋;喺我哋嘅工作中,我哋應當警告眾民,使佢哋知道自己所處嘅危境。預言所揭示、即將發生嘅莊嚴景象,唔好置諸不理。我哋係上帝嘅使者,冇時間可以浪費。凡願意與我哋主耶穌基督同工嘅人,必會對呢本書中所載嘅真理表現出深切嘅關注。佢哋要用筆同口,竭力使人明白基督從天上降臨所要啟示嘅奇妙事。」《時兆》19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