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先知所講論那行毀壞可憎之事,乃是給三個不同時代之基督徒作為逃走的兆頭。主後66年,當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看見羅馬軍隊的旗號圍繞耶路撒冷之時,便逃走了。第五世紀末及第六世紀初的基督徒,當他們看見那大罪人坐在神的殿中,自稱是神之時,便逃到曠野去了。1888年,美國參議員布萊爾向美國國會提出一連串星期日法案。那些法案被稱為布萊爾法案,乃是企圖將星期日指定為全國敬拜之日。守星期日乃是獸的印記,是教皇權柄的印記;而美國憲法則直接反對把一種國家宗教的強制施行,作為對美國公民的試驗。

正正就係呢一點事實,喺將美國認定為現代羅馬呢一錯誤應用之中被遺漏咗。預言嘅三重應用具有規管其應用嘅特定原則。呢啲原則指出,必須將第一次應驗嘅預言特徵,同第二次應驗嘅預言特徵結合起來,藉此確立第三次應驗嘅預言特徵。

「逃走」呢個警告,乃係一個叫人逃避將要臨到之逼迫嘅警告。喺基督嘅時代,呢場逼迫就係主後70年耶路撒冷同聖殿嘅毀滅。呢場將臨逼迫嘅警號,乃係喺主後66年賜下嘅。喺第五世紀後期同第六世紀初期,「逃走」呢個警告,保羅指出係藉着認出預言中別迦摩嘅背道而確定;別迦摩所代表嘅,乃係異教羅馬。必先有離道反教嘅事,然後嗰個要宣稱自己為神嘅罪人之子,先至會顯露出來。喺接近538年嘅歷史進程之中,嗰個一直作出攔阻、或者照保羅所講「攔阻住」嘅異教羅馬,被除去;而當別迦摩背道,逃走嘅記號就臨到,並且指引忠心嘅人脫離教皇教會嘅團契。其後喺538年,於奧爾良會議(Counsel of Orleans)上,教皇權勢通過咗一條星期日法令,而教皇逼迫嘅一千二百六十年亦由此開始。

頭兩個見證清楚指出,基督所發出關於逃走之警告的第三次應驗,乃是在實際迫害發生之前。耶路撒冷的毀滅,正正是在主後66年塞斯提烏斯開始圍城之後三年半發生,因此使基督徒得以在第二次圍城之恐怖來臨之前先行逃離;這第二次圍城乃由提多所發動,並以聖殿與城邑的毀滅告終。在538年之前,基督徒已與教皇羅馬的教會分離,並在預言上逃入曠野;這乃象徵屬靈耶路撒冷的毀滅。

只是殿外的院子,你要撇下不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有能力,身穿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日。啟示錄 11:2, 3

喺兩個關於逃跑之警告嘅預表之中,警告都係喺迫害之前發出,而嗰迫害乃係由羅馬所表徵,不論係異教羅馬,抑或教皇羅馬,踐踏耶路撒冷,不論係字面上嘅,抑或屬靈上嘅。對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而言,逃跑嘅警告就係1888年嘅《布萊爾法案》。喺異教羅馬歷史中第一次應驗之時,基督徒要逃離耶路撒冷;而喺教皇羅馬嘅應驗之中,基督徒就逃到曠野去。至於復臨運動,嗰警告就係要逃到鄉間去。

「現今絕非上帝的子民將自己嘅愛慕繫喺世界之上,或喺世上積聚財寶嘅時候。時候已經不遠,屆時我哋將會像早期門徒一樣,被迫喺荒涼孤寂之處尋求避難所。正如羅馬軍隊圍困耶路撒冷,乃係猶太地基督徒逃亡嘅信號;照樣,當我國藉着強制遵守教皇安息日嘅法令而攫取權力之時,呢件事就會成為畀我哋嘅警告。到嗰時,離開大城市就係時候;並且要預備進一步離開小城市,遷往山間隱僻幽靜之處嘅僻居家園。」《證言》第5卷,464頁。

「我哋國家藉着強制推行教皇安息日之法令而攫取權力,對我哋將會成為一個警告」,呢句話已經應驗;當時那行毀壞可憎的,正如馬可所講,「站在不當站的地方」。喺1888年,美國國會正考慮一項同憲法根本要素直接相違嘅法律;而喺嗰個時候,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信徒就應當離開城市,遷往鄉村。

「在耶路撒冷被毀之時,沒有一個基督徒喪生。基督早已向祂的門徒發出警告;凡相信祂話語的人,都留心等候那所應許的徵兆……他們毫不遲延,便逃往安全之地——約但河外、比利亞地的佩拉城。」《善惡之爭》,30。

逃走之警告徵兆中第一個之預言特徵,乃代表第三次、亦即最後一次嘅應驗。有時,呢啲預言特徵會喺第三次應驗之中產生雙重應驗。三個以利亞便係一個例子。以利亞喺與耶洗別、亞哈同巴力先知對峙之時所顯明之脈絡,結合施洗約翰——第二個以利亞——喺與希羅底、希律同撒羅米對峙之時所具之特徵,確立咗:喺末後日子,因為三重應用之第三次、亦即最後一次應驗,總係喺末後日子出現,以利亞同約翰代表上帝子民中嘅兩等人。一等由以利亞所代表,並不死;另一等由約翰所代表,卻會死。呢兩等人亦喺《啟示錄》第七章中有所表徵:一百四十四,000人,即係不死嘅;以及大群人,即係會死嘅。

喺三個巴比倫之中,先知信息當中有一個相似嘅要素,就係第一個巴比倫係由寧錄所代表;但第二個巴比倫,則係由第一位同最後一位君王——尼布甲尼撒同伯沙撒——所代表。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倫當中將會得救嘅人,而伯沙撒則代表巴比倫當中將會滅亡嘅人。

喺末後嘅日子,有兩道星期日法,乃係《聖經》預言嘅題旨。第一道,係美國快將來到嘅星期日法;第二道,係強加於全世界嘅星期日法。呢兩道星期日法,早已由異教羅馬嘅星期日法所預表:喺主後321年,君士坦丁頒行咗第一道星期日法;其後,教皇羅馬又喺538年施行星期日法。異教羅馬乃係若干預言性預表之一,預先表明美國;而321年嘅星期日法,正係預表美國快將來到嘅星期日法。538年教皇制嘅星期日法,則預表嗰道要強加於全世界嘅星期日法。嗰種有缺陷嘅觀點,以為《但以理書》第十一章入面嘅強盜係預表美國,於是企圖攞美國快將來到嘅星期日法作為證據,聲稱美國嘅星期日法證明美國就係現代羅馬;但佢卻忽略咗,仲有另一道星期日法,係由龍、獸同假先知所組成嘅三重聯盟,強加於世上各國。

如果美國嘅星期日法案將美國辨識為現代羅馬,咁全球性嘅星期日法案又將乜嘢辨識出嚟呢?三個羅馬表明,嗰個屬於三重嘅現代羅馬,將會強制推行兩條各自有別嘅星期日法案。第一條喺美國,乃由君士坦丁於321年所頒布嘅星期日法案所預表;第二條則涵蓋全世界,乃由538年教皇制嘅星期日法案所預表。喺預言三重應用嘅語境之下,援引美國嘅星期日法案,並聲稱星期日法案證明邊一個係現代羅馬,乃係漠視咗由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所確立嘅預言特徵。末後日子有兩條各自有別嘅星期日法案,而兩者都唔係用以證明搶奪人民者係美國嘅憑據。當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嘅見證被曲解,以維護一種個人嘅詮釋——正如現今所做嘅一樣——就表明嗰啲力圖維護自己個人詮釋嘅人,並唔明白預表同應驗。

異教羅馬乃係美國嘅預表,而教皇羅馬則預表現代羅馬。與此同時,對預言作出三重應用嘅呢種錯誤運用,以及聲稱所教導嘅內容係置於「預表與實體」嘅語境之中,仲有另一個錯誤,就係喺預言三重應用嘅語境裏面,錯誤界定咗「那行毀壞可憎的」所代表嘅意義。

由主後66年至70年,有兩位羅馬將軍攻打耶路撒冷。這兩位將軍——Cestius 與 Titus——起初都以圍城開始;然而,只有其中一位曾在短時間內撤去圍困,這就在上帝的護理之下,使基督徒得以逃走。基督徒所辨認為當逃走之警告的,正是 Cestius 之下第一次的圍城。及至主後70年,Titus 來到,繼續對耶路撒冷作戰;他也是以圍城開始,並且直至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才停止。耶穌的警告包含兩個步驟:第一是逃走的記號,其後便是逼迫。在這警告於第五及第六世紀的應驗中,基督徒在538年以前已與腐敗的羅馬教會分離,然後逼迫便開始了。

保羅非常清楚指出,古代以色列一切被記錄下來的歷史,都是為着活在末後日子的人而寫的;而且那些歷史全都是預表,雖然他在對此真理的經典闡述中,希臘文「typos」一詞,意即「預表」,卻被譯作「鑑戒」。

如今這一切事臨到他們,都是作為鑑戒;並且記錄下來,乃是要警戒我們這等末世臨到的人。哥林多前書 10:11。

保羅喺第十章用嚟為呢個真理鋪設背景嘅歷史,並唔係古代以色列行義嘅歷史。

但神多半不喜悅他們,因為他們在曠野倒斃了。這些事都成了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一樣。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中有些人一樣;正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也不要行淫亂,像他們中有些人所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基督,像他們中有些人也曾試探,就被蛇所滅。哥林多前書 10:5–9

神聖歷史乃係一份記載,既記錄上帝子民嘅公義,亦記錄佢哋嘅不義;然而無論屬於邊一種記錄,呢段歷史對於活喺末後日子嘅上帝子民嚟講,仍然都係一個預表。1888 年明尼阿波利斯嘅悖逆歷史,乃係一份不義嘅記錄,儘管復臨信徒嘅歷史學家聲稱並非如此。嗰次悖逆深重到一個地步,以致懷愛倫決定離開該次聚會;但佢之所以留下,只因一位天使告訴佢,留低並記錄呢場悖逆乃係佢嘅責任,而呢場悖逆正好平行於摩西歷史中可拉、大坍同亞比蘭嘅悖逆。喺嗰次聚會當中,《啟示錄》第十八章嗰位大有能力嘅天使降臨咗,但祂所帶來嘅信息卻被拒絕。

嗰段歷史預表咗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當時紐約市嗰啲宏偉大廈被拆毀。嗰段歷史亦包括第一條本要由參議員布萊爾提出嘅《星期日法案》。佢為咗強制將星期日定為全國敬拜日而作嘅努力雖然失敗咗,但呢件事卻屬於一段神聖歷史之一部分,預表末後嘅日子。布萊爾參議員嘅法案,就係要逃離城市嘅警告。喺一八八八年之前,當懷愛倫姊妹講到住喺城市以外嘅必要時,佢係用將來式嚟講。佢指出喺不久將來嘅某一時候,上帝嘅子民必須遷往鄉間。一八八八年之後,懷愛倫姊妹一切提到鄉居必要性嘅論述,都係將佢嘅勸勉置於咁樣嘅語境之中:即係去鄉間居住嘅時候已經來到。一八八八年嘅布萊爾法案,就係強制守星期日嘅記號,正如路加所講,出現喺一個不當出現嘅地方。強制守星期日本不應被帶入美國國會,因為呢樣係對憲法一項基本原則嘅否定。

1888年嘅歷史被記錄落嚟,係為咗預表嗰段喺2001年9月11日開始嘅先知性歷史。1888年嘅Blair Bill,預表咗2001年嘅Patriot Act。呢個乃係喺獸之印實際執行之前所發出嘅警告。凡跟從基督嘅人,喺2001年9月11日之後,都唔應當住喺城市之中。呢個就係嗰場先知性嘅圍困,指引上帝嘅子民逃離。並且,正如末後日子嘅先知性模型所論及嘅,有兩道星期日法例,正如異教羅馬同教皇羅馬嘅星期日法例所代表嘅一樣,呢兩道星期日法例都係先有逃離嘅警告,然後先至出現。

對於那些自稱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人而言,他們本應按預言認出《愛國者法案》乃是在那即將來臨的星期日法之前,逃離城市、遷往鄉間的一個兆頭。那同一個星期日法,對於神其餘仍在巴比倫中的羊群而言,乃是在那將要臨到各國的星期日強制實施之前,從巴比倫逃出來的一個兆頭。

「當美國——呢片宗教自由之地——與教皇制度聯合,強迫人嘅良心,逼使世人尊崇嗰個虛假嘅安息日之時,全地各國嘅人民都會被引導去跟從佢嘅榜樣。」《證言》第6卷,18頁。

正如三個以利亞嘅三重應用確立咗末後日子中上帝子民有兩等人,羅馬嘅三重應用亦指出有兩條截然不同嘅星期日法。凡想聲稱美國就係「你本國中嘅強暴人」,因此美國所擔當嘅預言角色就確立咗異象嘅人,便主張美國即將來臨嘅星期日法,就係基督所指出、作為祂子民逃避將臨逼迫之警告嘅「那行毀壞可憎的」。佢哋未能辨明包圍同第二次包圍之間嘅分別:前者係發出逃走警號嘅徵兆,後者則表徵星期日法真正開始被執行、從而展開末後日子嘅逼迫之時。佢哋亦未有處理那由兩個見證所確立嘅分別,就是在末後日子,必有兩條各自不同、應驗預言嘅星期日法。如此一來,佢哋就辯稱,美國即將來臨嘅星期日法,就係那作為警告、由先知但以理所說嘅「那行毀壞可憎的」;而它的確是,但並非照佢哋所界定嘅意思。

美國所立嘅星期日法,乃係向上帝其餘仍在巴比倫之中嘅羊群所發出嘅警告,叫佢哋離開與巴比倫嘅交通。因此,呢亦都係一個警告,指出那將要臨到、並且要強加於萬國之上的星期日法。

「外邦列國必跟隨美國的榜樣。她雖然首先帶頭,然而同樣的危機也必臨到我們在世界各地的子民。」《教會證言》第6卷,395頁。

佢哋聲稱,美國所制定嘅星期日法,乃係指出美國就係嗰個確立預言異象嘅表號;但喺基督所發出「逃離」之警告嘅語境之中,嗰條星期日法乃係向第十一個鐘頭嘅工人發出一項全球性嘅警告,叫佢哋逃離巴比倫。

當懷姊妹發出逃跑的警告時,佢所針對嘅,乃係席捲全世界嘅星期日法案問題。嗰場運動係由美國嘅星期日法案開始。佢指出,美國嘅星期日法案,就係將要來臨之迫害嘅警告。

「藉住一項強制設立教皇制度、並違反上帝律法嘅法令,我國就會徹底同公義斷絕關係。當新教伸手越過鴻溝,去握住羅馬勢力之手;當佢又越過深淵,與招魂術握手;當我國喺呢個三重聯合嘅影響之下,摒棄其作為新教同共和政體之一切憲法原則,並為教皇制度嘅謬誤同迷惑之傳播作出安排之時,我哋就可以知道,撒但奇異作為嘅時候已經來到,而末日亦近了。」

「正如羅馬軍隊迫近乃係門徒得知耶路撒冷快將毀滅嘅預兆,照樣,呢種背道亦可以成為我哋嘅一個徵兆,表明上帝寬容嘅限度已經去到盡頭,我哋國家罪孽嘅分量已經滿盈,而憐憫之天使就快展翅離去,永不再返。到嗰時,上帝嘅子民就要陷入先知所描述嗰啲患難困苦嘅景況之中,即雅各遭難嘅時候。嗰啲忠心、受迫害之人嘅呼聲上達於天。正如亞伯嘅血從地裏呼叫,照樣,亦有聲音從殉道者嘅墳墓、從海中嘅塋穴、從山嶺嘅洞穴、從修道院嘅墓室向上帝呼喊:『聖潔真實嘅主啊,祢唔審判住喺地上嘅人,為我哋嘅血伸冤,要到幾時呢?』」《證言》卷五,451。

懷愛倫姊妹指出,美國所頒佈之星期日法,並指明此乃一個「兆頭」,表明美國之恩典時期已經結束。然而,世上其他各國之上帝子民,也必須面對同樣的考驗。從美國之星期日法開始,直到米迦勒起來、人類恩典時期結束,其間尚有一段時期。及至其結束之時,「憐憫的天使便飛去。」